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8月31日前上报保险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这是20日挂在保监会网站上的《关于开展2008年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的。此公告公示于众,利于澄清市场上纷传保监会关于严查保险资金对房地产和股权投资等传闻。
据悉,保监会于8月至11月开展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涉及内容包括:一是保险资产整体风险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各类资产的规模和比例、保险资产风险敞口、风险值以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二是外汇资产风险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境内外外汇资产的品种、币种、规模和占比,境外投资的管理方式以及汇率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三是投资型产品风险检查。主要包括投资型保险产品负债,与投资资产久期和现金流的匹配状况、资产配置、投资交易、清算处理和投资收益等。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内容非常详细。如权益类投资包括:按照资产分类计算股票投资余额、比例和收益,其中:大盘蓝筹股余额、比例和收益(说明公司确定大盘蓝筹股的标准),前十支重仓股票资产余额和比例,各支股票余额和比例,所属行业特征;分别说明2007年和今年上半年投资新股的策略及收益情况;不再符合保险机构投资条件的已购股票(因公司变化等因素)余额和比例,拟采取的措施;列示分红、万能、投连等保险产品约定的投资股票和基金的比例,说明实际投资情况,分析潜在风险,等等。
另外,针对资产管理公司自查内容,涉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哪些资产管理产品(包括证券资产组合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各类产品投资运作、后台处理是否完全独立、运作过程有无哪些违反产品契约或合同约定的情况,说明产品设计开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保监会要求各机构于8月25日前上报外汇资产风险自查报告和投资资产风险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