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负责人黄俊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顺付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 ST金泰 | |
股票代码 | 60038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 |
姓名 | 徐顺付 | 刘芃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电话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传真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电子信箱 | xushunfu@163.com | jtjt-jn@263.net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66,142,132.05 | 67,458,637.40 | -1.9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00,917,236.63 | -194,403,914.86 | -3.35 |
每股净资产(元) | -1.36 | -1.31 | -3.82 |
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利润 | -8,311,921.03 | -9,263,290.91 | 10.27 |
利润总额 | -6,530,924.58 | -9,263,290.91 | 29.50 |
净利润 | -6,513,321.77 | -9,221,323.19 | 2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294,318.22 | -9,221,323.19 | 10.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06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 | -0.06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 | -0.06 | 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5,374.02 | 204,089.87 | -577.9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 | 不适用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45.60 |
债务重组损益 | 1,833,792.5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650.54 |
合计 | 1,780,996.45 |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7,412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8 | 25,743,813 | 18,338,456 | 无 |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0 | 13,034,700 | 5,629,343 | 未知 | |
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0 | 5,333,334 | 5,333,334 | 未知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0 | 2,821,271 | 615,914 | 冻结399,283 | |
吴庆 | 境内自然人 | 0.72 | 1,064,922 | 未知 | ||
周明艺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000,000 | 未知 | ||
陈建忠 | 境内自然人 | 0.56 | 831,992 | 未知 | ||
厦门田地建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4 | 653,600 | 未知 | ||
钱林忠 | 境内自然人 | 0.38 | 563,706 | 未知 | ||
上海文化总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559,70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4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7,4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2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庆 | 1,064,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明艺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建忠 | 831,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厦门田地建设有限公司 | 65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钱林忠 | 563,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文化总会有限公司 | 55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钟佩霞 | 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化学制剂药品 | 691,441.28 | 419,763.55 | 39.29 | 10.54 | 97.93 | 减少40.56个百分点 |
分产品 | ||||||
化学制剂药品 | 691,441.28 | 419,763.55 | 39.29 | 10.54 | 97.93 | 减少40.56个百分点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山东省内 | 324,207.09 | 50.20 |
山东省外 | 367,234.19 | -10.36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为39.29%,上年同期的毛利率为66.1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6.8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的下降及毛利率高的产品销售比重下降。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4,702,823.58元,比上年同期的6,117,830.92元下降1,415,007.34元,下降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从而导致利息支出的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780,996.45元,其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抵偿债务产生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扭亏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估计公司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与上半年相比没有大的进展,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仍为亏损 |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07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停顿状态,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营运资金为-21,789.85.万元,累计亏损36,948.52万元,净资产为-19,379.25万元;到期债务无力偿还;逾期借款8,737.92万元,其中涉诉金额8,737.92万元;部分资产被抵押、依法冻结或查封的情形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故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在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支持下,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5,264.69万元,但公司银行债务仍较大,单纯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有改善,尚不能摆脱亏损的局面,持续经营能力不足。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24.4348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468.2298 | 7,812.2744 | ||
中数光通网络有限公司 | 192.0000 | |||
北京新恒基物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
合计 | 5,468.2298 | 8,178.7093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03年12月15日收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1号、1722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诉状称: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以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未注册)的49%的股份为质押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工行根据《转贷款合同书》签订借款总金额2,629.80万元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已还款170万元),由公司应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分红偿还贷款本息,虽贷款未到期且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未注册也一直未投产运营,仍起诉本公司,请求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8,057,377.55元,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份有优先受偿权; 2003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增加营业外支出及预计负债处理。2004年7月29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书》,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自2000年12月26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2004年8月10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2号《民事裁定书》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12月24日、2004年9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2004年3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查封了公司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号第2-5幢房产、公司对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3060万股股权、公司历城国用95字第1002002号及历城国用95字第1001024号两宗土地。2004年4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判令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以抵押物优先受偿;由我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我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5)历城民商初字第1128-1号《民事裁定书》及《起诉状》。原告山东诚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支付转让费1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15万元及诉讼费和保全费。原告于2005年6月16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我公司的存款或财产,并已向法院提供了担保。2005年8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5)历城民商初字第1128-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了如下裁定:查封我公司所有的证号为济房(易)字第7220025号的房产一处及证号为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2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5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6号的土地三宗。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4、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济民四终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济南金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403,171.72元。 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28日依法委托山东鑫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公司所持有的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万股法人股,2006年11月6日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35万元竞得。2006年12月4日 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9月3日、2003年10月10日、2005年8月17日和2006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5、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和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2005年10月31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4)济中法执字第225-2号《民事裁定书》。将我公司位于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房产建筑面积10073.4平方米,土地自东围墙内墙皮至西围墙内墙皮,长度为105.5米,宽自北水泥路与中线以南至南外墙皮,宽度为33.3米,总面积3513.1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买受人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以870万元最高价竞得。 报告期内,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山东分行”)本着公平、自愿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减免利息偿还本金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协议编号为2007BG02)。经协商,我公司同意分七次偿还截止2007年3月21日所欠建行山东分行的借款本金24,057,478元及律师代理费16万元,最后一次还款截止日为2008年12月10日。在我公司如期履行了上述还款计划后,建行山东分行同意减免我公司所欠利息(我公司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在还款期限内所形成的利息需支付给建行山东分行)。但如果我公司迟滞于《减免利息协议》确定的还款进度还款,建行山东分行有权宣布出具给我公司的所有《减免利息通知单》作废(根据偿还本金比例所计算的减免利息),建行山东分行有权冲回对我公司已减免的全部利息,并按2000GLDK1号《借款合同》规定利率补计利息。2007 年 12 月 2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补充协议》。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2005年3月16日、2005年11月24日、2007年7月19日和2008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偿还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借款本金656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尚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借款本金657.2478万元。
6、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浦东分公司投资纠纷一案,2005年9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5)济民二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经济损失(以200万元为基数,自1995年12月8日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财产保全费205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均由公司负担。我公司对此判决有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12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民二终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2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的(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将我公司有的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400万股过户到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名下,抵偿本案欠款295.12万元人民币;对剩余债务1,505,182.00元人民币执行程序终结,发放债权凭证。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7月21日、2006年4月15日和2008年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7、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我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判令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我公司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本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借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10,065,873.43元(计至2006年3月20日,其后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付);被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6,889.36元,诉讼保全费250,000.00元,共计636,889.36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第20-2号和鲁执字第20-3号《民事裁定书》及(2007)鲁执字第20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如下:冻结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A股股票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并扣划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存款4,062,093元。2007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部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了本公司通过向新恒基房地产借款偿还工行济南高新支行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减免本公司488万元的利息。公司第三大股东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08年3月25日和2008年4月7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变卖520万股,偿还了济南高新支行贷款本金43,586,898.31元。2008年4月18日我公司接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第20-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变卖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5357股(变卖价款19328341.23元为限)。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5月19日、2006年12月8日、2007年9月5日、2008年1月4日、2008年3月28日、2008年4月8日和2008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8、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起诉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6年11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下达了(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7年1月31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贷款本金333万元,利息847942.09元(利息计至2006年12月20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另行计付);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3330元,财产保全费8585元,合计21915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因该款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预交,故由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与原告结清。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1月29日、2007年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7月6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目前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中国证监会、商务部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配合中介机构争取早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相关工作。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 未经审计 □ 审计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283,937.12 | 265,875.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 | 475,595.56 | 369,035.38 |
预付款项 | 4 | 1,596,648.28 | 1,594,448.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 | 4,523,423.58 | 3,952,755.0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 | 9,397,589.53 | 9,113,126.6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277,194.07 | 15,295,241.2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1,154,951.54 | 2,462,773.5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 | 27,852,116.26 | 28,605,650.30 |
在建工程 | 8 | 216,688.10 | 98,946.42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9 | 20,641,182.08 | 20,996,025.8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864,937.98 | 52,163,396.11 | |
资产总计 | 66,142,132.05 | 67,458,637.4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 | 69,532,325.79 | 122,179,224.1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 | 4,078,122.83 | 3,959,764.18 |
预收款项 | 12 | 5,720,952.09 | 5,064,260.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 | 17,040,459.21 | 15,474,778.21 |
应交税费 | 14 | 10,686,083.85 | 10,689,046.8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 | 983,649.69 | 983,649.69 |
其他应付款 | 16 | 158,425,145.22 | 74,843,018.72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466,738.68 | 233,193,741.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0 | 28,057,377.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057,377.55 | ||
负债合计 | 266,466,738.68 | 261,251,119.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 | 148,107,148.00 | 148,107,148.00 |
资本公积 | 19 | 10,600,529.98 | 10,600,529.98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0 | 16,373,566.74 | 16,373,566.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 | -375,998,481.35 | -369,485,159.5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0,917,236.63 | -194,403,914.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592,630.00 | 611,432.8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0,324,606.63 | -193,792,482.05 | |
负债和所有者总计 | 66,142,132.05 | 67,458,637.40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3,531.24 | 264,988.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 | 217,534.33 | 217,534.33 |
预付款项 | 241,634.28 | 241,634.28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 | 4,113,322.43 | 3,626,960.54 |
存货 | 7,577,602.75 | 7,577,602.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33,625.03 | 11,928,720.66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 | 25,721,795.12 | 27,029,617.0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641,182.08 | 20,996,025.8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321,763.47 | 74,533,482.52 | |
资产总计 | 84,755,388.50 | 86,462,203.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089,640.56 | 3,089,640.56 | |
预收款项 | 4,660,741.11 | 4,383,741.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1,267,659.27 | 107,799,699.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1,423,196.97 | 259,472,026.4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057,377.55 | ||
负债合计 | 291,423,196.97 | 287,529,403.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8,107,148.00 | 148,107,148.00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667,808.47 | -201,067,200.78 | |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755,388.50 | 86,462,203.18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2 | 691,441.28 | 625,524.19 |
其中:营业收入 | 22 | 691,441.28 | 625,524.1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003,362.31 | 9,888,815.10 | |
其中:营业成本 | 22 | 419,763.55 | 212,079.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56.04 | 6,221.02 | |
销售费用 | 23 | 9,422.48 | 48,272.09 |
管理费用 | 24 | 3,602,257.47 | 3,349,034.98 |
财务费用 | 25 | 4,702,823.58 | 6,117,830.92 |
资产减值损失 | 26 | 75,224.63 | 21,341.23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 | -190,414.56 | -134,035.1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0,414.56 | -134,035.11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11,921.03 | -9,263,290.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35,052.5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056.1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50,145.6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30,924.58 | -9,263,290.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00.0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2,124.58 | -9,263,290.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13,321.77 | -9,221,323.1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8,802.81 | -41,967.72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439,376.41 | 2,079,341.33 | |
财务费用 | 4,700,423.50 | 6,117,174.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0,414.56 | -134,035.1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84,254.68 | -8,330,550.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50,145.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00,607.69 | -8,330,550.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77,278.00 | 540,63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9,279.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7,278.00 | 969,909.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5,867.74 | 240,829.7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4,815.73 | 347,604.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916.83 | 39,142.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4,051.72 | 138,242.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2,652.02 | 765,819.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5,374.02 | 204,089.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378.68 | 205,264.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78.68 | 205,264.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1.32 | -205,264.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682,298.3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82,298.3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924,498.3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5,286.0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692,284.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013.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61.24 | -1,174.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875.88 | 256,215.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937.12 | 255,041.18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7,0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0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000.00 | 46,000.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2,651.57 | 39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0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914.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0,010.46 | 46,304.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61.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61.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39.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682,298.3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82,298.3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924,498.3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5,286.0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692,284.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013.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988.76 | 251,762.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531.24 | 251,457.60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69,485,159.58 | 611,432.81 | -193,792,482.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69,485,159.58 | 611,432.81 | -193,792,482.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净利润 | -6,513,321.77 | -18,802.81 | -6,532,124.58 |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4.其他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6,513,321.77 | -18,802.81 | -6,532,124.58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75,998,481.35 | 592,630.00 | -200,324,606.6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78,307,403.79 | 3,294,425.87 | -199,931,733.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2,602.18 | 172,602.1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78,134,801.61 | 3,294,425.87 | -199,759,131.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净利润 | -9,221,323.19 | -41,967.72 | -9,263,290.91 |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4.其他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9,221,323.19 | -41,967.72 | -9,263,290.91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87,356,124.80 | 3,252,458.15 | -209,022,421.93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201,067,200.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48,107,148.00 | -201,067,200.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净利润 | -5,600,607.69 | -5,600,607.69 |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4.其他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5,600,607.69 | -5,600,607.69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107,148.00 | -206,667,808.4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96,115,958.59 | -221,034,713.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2,602.18 | 172,602.1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395,943,356.41 | -220,862,111.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净利润 | -8,330,550.44 | -8,330,550.44 |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4.其他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8,330,550.44 | -8,330,550.44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107,148.00 | 10,600,529.98 | 16,373,566.74 | -404,273,906.85 | -229,192,662.13 |
法定代表人: 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