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1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840.716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每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新投资9亿元在双流航空港开发区建设45万立方米/年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议案;
同意8840.716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2、关于新投资5亿元在南充建设22万立方米/年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议案;
同意8840.716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国栋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四川国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