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8月21日上午9点在杭州市三台山路278号浙江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事宜》;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为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互保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根据双方合作需要,公司拟定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增加5,000万元的相互担保额度。
济和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学超。主营业务:实业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煤炭等;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工程开发,楼宇智能化工程承接,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报表显示: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084万元,所有者权益35,184万元,资产负债率60%。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9,882万元,净利润6,267万元。
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6,720万元,所有者权益35,904万元,资产负债率59%。截止2008年6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26,718万元,净利润720万元(未审计)。
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对外担保19,400万元(包括已为本公司担保7,000万元)。短期银行借款32,500万元。
互保项下贷款资金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企业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营范围;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本次拟定增加5,000万元的相互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和其他各项授信;互保期限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双方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签定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合同;互保责任期限为互保项下贷款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止;互保责任金额为互保项下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涉及的全部债务。
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包括为济和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6,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公司控、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贸易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
3、审议内容:《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事宜》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截止2008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登记时间:2008年9月2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8、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
(3)邮编:310004
(4)电话:0571-85101861;
(5)传真:0571-85101870;
(6)联系人:张瑞峰。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土代表授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