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4)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5)。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08-016)。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一致同意拟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不超过4000万元,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的20%,为主发起人及最大股东。主要经营业务: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该事项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50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何禹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5)。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08-016)。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50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 2008—01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公司以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的方式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存放8000万元募集资金,其中:4000万元为6月期(存单共4张,每张存单金额各为1000万元,存单号:#000068557、#000068558、#000068559、#000068560)、4000万元为12月期(存单共4张,每张存单金额各为1000万元,存单号:#000068553、#000068554、#000068555、#000068556),自2008年8月21日开始。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的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其中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第一条款为:公司以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的方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存放3000万元募集资金,期限为6个月(存单共3张,每张存单金额各为1000万元,存单号:浙00094564#、浙00094565# 、浙00094566#),自2008年8月21日开始。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的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二、公司的存单到期、续存均需要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公司的存单不得质押。
三、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三方于2008年7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50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230万股,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9,7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198,643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4,597,35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08 年6月 11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第11751号验资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2 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黄岩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15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15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期限届满或因项目建设加快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等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联化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相关律法、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本保荐人同意联化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50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 2008—01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台州市黄岩区
联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拟发起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
2、公司200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一致同意拟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不超过4000万元,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的20%,为主发起人及最大股东。同时委派牟金香女士为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候选人、鲍臻湧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王小会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上述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需报黄岩区人民政府初审,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将试点申报方案上报台州市上市办转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根据浙江省金融办的审核批文,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限不超过2亿元;经营范围: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
2、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贷款利率不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本公司为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为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不得跨区域经营业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安排:公司自有资金;
2、对外投资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可能存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风险;
2、可能存在未获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