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52078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陶晓华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二条增加一款:“2008年5月4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13269”
2、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330.203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60.4078万元” 。
3、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2330.203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330.2039万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4660.407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4660.4078万股。” 。
同意票15207814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