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时事海外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股经
  • A2:开市大吉
  • A3:奥运财经
  • A4:奥运财经
  • A5:股民学校
  • A6:奥运财经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大全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营销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对话
  •  
      2008 年 8 月 25 日
    按日期查找
    A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45版:信息披露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8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报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光大新增长

    交易代码:36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61,634,491.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投资基金,强调投资于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追求长期投资回报。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起宏观经济分析平台,定时更新,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和方向、经济运行领先指标、国家财政政策、央行货币政策、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市场投资环境的发展趋势;基金经理在公司开发的多种数量工具支持下,结合市场中各项分析研究结果,对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求最大可能地预测未来国家经济的整体变化方向和倾向。通过对各行业进行敏感度分析,即行业发展受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的大小分析,将各行业中子行业按照敏感度大小排序,并以此作为确定行业配置的重要依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并调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该类公司应顺应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及产业政策的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75%×新华富时A200 成长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信息披露负责人:伍文静

    联系电话:021-33074700-3105

    传真:021-63351152

    电子信箱:wuwj@ep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厦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厦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邮政编码:518040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电子信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基金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http://www.epf.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联系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三、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财务指标披露方面:增加“本期利润”指标,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相关期间内本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当期净收益加上当期因对金融资产进行估值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变动额。原“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原“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计算方法在原“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公式(■)的基础上,将P改为本期利润。原“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名称调整为“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计算方法在原公式的基础上,将P改为本期利润。原“期末可供分配收益”名称调整为“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原“期末可供分配份额收益”名称调整为“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计算公式相应调整。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备注: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五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简介

    钱钧先生,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联合证券担任高级研究员,在西部证券担任投资经理助理等工作。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及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三)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四只股票型基金,分别为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量化核心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红利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优势配置基金”)。光大量化核心基金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管理,对于具体投资对象特征没有规定;光大红利基金主要投资于高分红类股票,高分红类股票为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股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并强调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光大优势配置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柱行业中按总市值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大盘绩优股。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四只基金虽然均为股票型基金,但是投资风格并不相似,因此其业绩并不具有可比性。

    (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五)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302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24%,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47.70%,上证综指下跌48.00%。

    08年开局不利,股市大幅度下跌,虽然我们对欧美经济下滑及出口等有所警觉,但国际原油及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国内农产品价格共同作用所导致的通货膨胀、次贷危机所导致的金融危机的市场影响超出预期。同时也对于中国宏观经济保持长期乐观的态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整体仓位上依然较高,因此虽然在行业和公司选择上不乏亮点,但上半年总体业绩表现一般。

    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前市场已经深幅度的情况下,本基金对于后市操作仍将坚持高仓位,重点选择行业和个股的策略。

    (六)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走势及投资管理展望

    200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本身表现虽然平稳,但通货膨胀抬头、外围经济恶化、出口下降明显,加上年初的雪灾及五月四川大地震的影响,投资者心理预期经历了俯冲式下降。

    从证券市场来看,一、二季度市场处于深幅调整的过程中,尽管在四月下旬的印花税调整使市场出现短期大幅度的反弹,但这并没有改变投资者对未来宏观经济、紧缩政策以及国际大宗原燃料价格的悲观预期,短期的反抽行情反而成为投资者离场的好时机,深沪两市继续沿原来调整的轨道运行,单边下跌势头不减,并屡次创下本轮调整新低。主要指数均回到了去年年初时的水平。

    本基金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角度出发,坚信中短期宏观经济的困难并不会改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起飞阶段的牛头。遵从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因此并没有在仓位的操作上给予更多的关注,毕竟,减出去的仓位我们也并不一定就能够在合适的点位补回来。

    从另外一个角度,本基金期望能在行业和公司的选择上给投资者更多回报。2008上半年,从估值的角度和现实上国家将给石化、电力等行业更多公益性职能的的角度出发,本基金规避了石化、电力短期反弹的诱惑,而是持续给医药、煤炭、化工、电力设备等行业加大投入,同时对房地产及钢铁、有色、机械等制造类企业进行了减持,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本基金对行业配置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超额回报。

    雪灾压不跨我们,地震震不倒我们,本基金对中国的长期发展趋势仍然抱有坚定信心。我们相信中国的经济将在结构调整、优化的过程中不断适应石油、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局面,中国的进出口也将在不断的多元化过程中适应欧美日需求减缓的不利形势,同时,中国的金融政策也将在美国次贷、越南印度等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的严峻局面中不断成熟。

    展望后市,目前市场在2500-3000点的位置已经基本反应了投资者对未来比较悲观的预期,而三季度后美国经济的减税效应,石油和大宗原材料价格经过几年的大幅度上涨后可能出现一定的滞涨甚至回调,国内在应对国际经济的复杂局面的应变能力将有提高。

    我们认为,经过了大幅下跌后,基本反映了大家已经知道或者基于目前数据能够推测到的不利情景,市场估值水平也下降到了长期均衡水平。本基金将继续坚持较高仓位的操作策略,对我们看好的行业重点跟踪,通过对行业、公司层面的深入了解、重点投资来对抗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2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金额单位若非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附注: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9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861,634,491.09份。

    2、利润表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I、基金设立说明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29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9月1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09,913,619.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投资基金,通过投资于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新华富时A200成长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II、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可比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

    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III、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3)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007年7月1日前,按其成本价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占面值的比例,分别确认债券和权证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融资金额列示,按融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8)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9)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五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4)基金当期收益须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IV、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3-19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 1号。其中对基金的税收最新规定如下: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V、本基金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股票:

    a.本基金期末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

    b.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的股票

    VI、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1)证券交易

    (2)佣金

    备注:

    1)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股票交易佣金及债券现券的交易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债券回购交易佣金,但交易的经手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管费由本基金交纳,其所计提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佣金的比率是公允的,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4)基金管理人报酬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5)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7)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VII、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

    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于自我评估和管理的业务/职能部门;第二层次是公司经营层的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第三层次是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实施者,负责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制订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计划、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责任,并报请风险管理工作委员审议批准;对本部门的主要风险指标,以及相关的测量、管理方法提出建议,并及时更新,报请风险管理工作委员审议批准;实施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向风险管理工作委员报告评估情况。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是公司经营层面负责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制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机构组成、运行方式和相应职责应由董事会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了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估的数量化系统,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层面对基金所承受的各类风险进行密切跟踪。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五-17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个股选择等层面制定相应的流动性指标,设定相应的预警阀值,并通过风险评估系统对这些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提出流动性风险管理建议。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考查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行业配置层面,主要考查重点行业的配置集中度;在个股选择的层面,则通过个股的持仓比例及个股前20日的日均交易量考查个股的变现天数。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设定对单一证券的投资比例限制,建立相应的授权审批制度,在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有效管理基金因在单一证券投资比例过高所带来的个股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流程及风险处置预案,有效管理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所承受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本基金持有人结构、密切跟踪监控基金申购赎回趋势,有效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市场价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通过监控基金的行业及个股集中度,重仓行业及个股的业绩表现、研究深度,评估并有效管理基金在行业及个股层面所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市场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下转A46版)

    序号财务指标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本期利润-1,162,702,280.12
    2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70,373,158.45
    3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0.6676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2,608,061.00
    5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0.0229
    6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904,242,552.09
    7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29
    8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8.72%
    9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37.24%
    10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20.36%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9.00%3.16%-15.60%2.55%-3.40%0.61%
    过去三个月-20.61%2.95%-18.38%2.44%-2.23%0.51%
    过去六个月-37.24%2.74%-37.96%2.26%0.72%0.48%
    过去一年-8.10%2.34%-19.82%1.95%11.72%0.3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0.36%2.19%68.62%1.80%51.74%0.39%

    资产2008年6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174,248,002.61215,495,097.73
    结算备付金2,101,950.151,665,135.33
    存出保证金1,255,543.603,277,751.29
    交易性金融资产1,609,843,964.021,578,155,432.14
    其中:股票投资1,609,843,964.021,578,155,432.14
    债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113,263,802.538,532,153.47
    应收利息73,455.3664,073.10
    应收股利1,014,207.16-
    应收申购款12,216,946.7332,618,088.61
    其他资产6.866.86
    资产合计1,914,017,879.021,839,807,738.53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4,065,901.8017,383,389.69
    应付赎回款1,624,593.5510,007,311.64
    应付管理人报酬2,581,284.582,020,978.20
    应付托管费430,214.11336,829.67
    应付交易费用613,745.96960,052.76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459,586.93867,669.59
    负债合计9,775,326.9331,576,231.5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861,634,491.091,109,399,094.98
    未分配利润42,608,061.00698,832,412.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904,242,552.091,808,231,506.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14,017,879.021,839,807,738.53

    项目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一、收入-1,132,804,762.94250,368,228.58
    1.利息收入(合计)1,594,392.61444,181.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591,992.64232,155.60
    债券利息收入2,399.97212,02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投资收益(合计)-43,060,250.12266,698,133.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54,206,868.84259,539,860.79
    债券投资收益-163,237.47-799,640.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553,807.116,014,358.64
    股利收益10,756,049.081,943,554.5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92,329,121.67-17,344,345.01
    4.其他收入990,216.24570,258.69
    二、费用29,897,517.187,426,385.46
    1.管理人报酬17,888,553.773,293,263.72
    2.托管费2,981,425.60548,877.26
    3.交易费用8,801,129.723,176,205.11
    4.利息支出-128,042.9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28,042.92
    5.其他费用226,408.09279,996.45
    三、利润总额-1,162,702,280.12242,941,843.12

    项目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09,399,094.98698,832,412.001,808,231,506.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1,162,702,280.12-1,162,702,280.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752,235,396.11506,477,929.121,258,713,325.23
    其中:1. 基金申购款1,338,167,646.13725,282,130.832,063,449,776.96
    2. 基金赎回款-585,932,250.02-218,804,201.71-804,736,451.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861,634,491.0942,608,061.001,904,242,552.09

    项目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1,739,041.11126,915,224.12458,654,265.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242,941,843.12242,941,843.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165,885,530.07-131,143,334.47-297,028,864.54
    其中:1. 基金申购款92,159,304.4567,012,898.24159,172,202.69
    2. 基金赎回款-258,044,834.52-198,156,232.71-456,201,067.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32,235,968.99-32,235,968.9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5,853,511.04206,477,763.78372,331,274.82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

    估值单价

    数量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2257立立电子08-06-30 新股申购21.8121.814,00087,240.0087,240.00
    002258利尔化学08-06-3008-07-8新股申购16.0616.063,50056,210.0056,210.00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600096云天化08-03-24重大事项61.60  518,49119,019,362.8131,939,045.60
    600900长江电力08-05-07重大事项14.65  1,725,00031,039,648.3925,271,250.0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股票交易本期成交金额占本期交易

    金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交易

    金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393,783,309.6215.75%-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佣金本期佣金占本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余额占应付佣金

    余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334,716.6615.95%119,149.2619.41%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佣金本期佣金占本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余额占应付佣金

    余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支付期末余额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20,978.2017,888,553.7717,328,247.392,581,284.58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523,617.943,293,263.723,355,663.91461,217.75

     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支付期末余额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336,829.672,981,425.602,888,041.16430,214.11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87,269.65548,877.26559,277.2876,869.63

    项目2008年6月30日2007年6月30日
    银行存款余额174,248,002.6154,491,272.87
    项目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559,064.80215,263.11

     2008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股票投资1,609,843,964.0284.54%
    合计1,609,843,964.02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