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报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量化核心
交易代码:36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8月2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636,648,739.8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长期持续稳定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借鉴了外方股东保德信投资的量化投资管理理念和长期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现行特点加以改进,形成光大保德信独特的量化投资策略;正常市场情况下不作主动资产配置,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选择股票;并通过投资组合优化器构建并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确保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既定目标。
为了确保产品定位的清晰性,本基金在正常市场情况下不作主动资产配置,即股票/现金等各类资产持有比例保持相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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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持有股票资产的市值波动导致仓位变化,股票持有比例允许在一定范围(上下5%)内浮动。
本基金通过光大保德信特有的以量化投资为核心的多重优化保障体系构建处于或接近有效边际曲线的投资组合。该体系在构建投资组合时综合考量收益因素及风险因素,一方面通过光大保德信独特的多因素数量模型对所有股票的预期收益率进行估算,个股预期收益率的高低直接决定投资组合是否持有该股票;另一方面投资团队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重点关注数据以外的信息,通过行业分析和个股分析对多因素数量模型形成有效补充,由此形成的行业评级和个股评级将决定行业及个股权重相对业绩基准的偏离范围;然后由投资组合优化器通过一定的量化技术综合考虑个股预期收益率,行业评级和个股评级等参数,根据预先设定的风险目标构建投资组合,并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持续优化,使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既定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90%×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10%×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中等偏高的品种,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在风险限制范围内追求收益最大化。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信息披露负责人:伍文静
联系电话:021-33074700-3105
传真:021-63351152
电子信箱:wuwj@ep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邮政编码:100045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建春
联系电话:010-68560675
传真:010-68560661
电子信箱:zjc@cebbank.com
(五)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半年度报告(全文)查询网址:http://www.epf.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六)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联系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三、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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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财务指标披露方面:增加“本期利润”指标,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相关期间内本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当期净收益加上当期因对金融资产进行估值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变动额。原“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原“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计算方法在原“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公式(■)的基础上,将P改为本期利润。原“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名称调整为“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计算方法在原公式的基础上,将P改为本期利润。原“期末可供分配收益”名称调整为“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原“期末可供分配份额收益”名称调整为“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计算公式相应调整。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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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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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90%、现金10%,由于持有股票资产的市值波动导致仓位变化,股票持有比例允许在一定范围(上下5%)内浮动。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规定。上图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五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简介
袁宏隆先生,美国南卡罗莱纳国际商务管理学硕士,台北淡江大学国际贸易学系学士。美国特许财务分析师,台湾证券投资分析人员资格。曾任国际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经理,获多利詹金宝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权益证券投资部资深副总经理,荷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四只股票型基金,分别为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红利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新增长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优势配置基金”)。光大量化核心基金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管理,对于具体投资对象特征没有规定;光大红利基金主要投资于高分红类股票,高分红类股票为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股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并强调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光大优势配置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柱行业中按总市值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大盘绩优股。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四只基金虽然均为股票型基金,但是投资风格并不相似,因此其业绩并不具有可比性。
(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五)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依靠光大保德信独特的量化投资策略;正常市场情况下不作主动资产配置,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选择股票;并通过投资组合优化构建并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确保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既定目标。本基金通过光大保德信特有的以量化投资为核心的多重优化保障体系构建处于或接近有效边际曲线的投资组合。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31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7756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51%,同期新华富时A200指数下跌47.56%,上证综指下跌48.00%。
(六)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走势及投资管理展望
1、宏观经济展望
上半年,宏观经济在面临外围金融动荡,国内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仍旧取得较好的经济增长,虽然通胀水平屡创新高,但通胀预期在政府上调油电价格后有所稳定。上半年GDP增长10.4%,虽然放缓但仍属于全球最高,在国内近年历史也属于中等增速,投资消费名义增速都保持高位,但是人民币升值明显,给很多中小出口企业带来较大压力,出口增速下降比较明显,但是外汇储备仍旧持续高增长,热钱流入迹象明显。国内总体价格水平维持高位,截止6月末CPI为7.1%,从高点逐步回落,而PPI6月创出新高达到8.8%,我们预计CPI三季度将继续稳步回落,而PPI也有可能在三季度见顶。由于存款定期化和信贷控制严格,信贷增速和M1都下降到近年低点,我们预期信贷货币更进一步紧缩的空间不大也没有必要。而政府政策的重点也已经转变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一保一控”取代了“双防”。我们对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信心没有动摇,为应对经济增长中的瓶颈问题而实施的主动紧缩不至于影响到出现经济衰退和企业盈利全面退化。预计宏观压力的拐点有可能在三季度以后出现,四季度之后的市场有可能更为乐观一些。
2、证券市场展望
上半年市场在宏观紧缩,原油价格不断冲高,国际股市走跌,越南金融动荡的不断冲击下,形成单边下跌态势,虽然4月末政府降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刺激了一波反弹,但是最终上证综指有效击穿3000点整数关口,指数最低下探2693.40,半年跌幅达到48%。基本成为全球股市跌幅最大的市场。
经过市场持续的下跌之后,尤其是半年来累计48%的全球仅次于越南股市的跌幅,不可否认的是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已经大大下降。截止6月末,我们一直观察的大类资产收益率模型显示股票资产收益率超出债券收益率2.47%,正越来越逼近历史高点。从市场流动性观察,日均成交金额/流通市值已经回复到2005年上半年的水平,所以我们从流动性观察判断,目前的市场有望维持弱平衡。市场继续下跌的风险将主要来自外围市场下跌和盈利增速下降的预期,估值水平下降引发的下跌将比较小。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市场估值水平的确已经大大降低,市场风险已经大大释放,但是,目前我们认为市场反转仍须时日。虽然我们预计由于食品价格的回落,三季度CPI水平将逐步下行,有助于缓解市场压力,但是PPI持续上行的态势目前尚难预测拐点,但我们分析目前的PPI高涨也有部分企业囤货的原因。实际上,我们在2008年度策略报告中也表达了生产要素价格必然提高的历史新局面,这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必须也是必然的结果,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节能减排会造成部分产能的消失,环保标准的提高也消灭部分产能且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因此,我们引以为傲的“低通胀、高增长”将不可持续,尤其在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我们更大程度上面临的是高成本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和增长。鉴于6月末政府调高了成品油与销售电价,其向中下游企业传导的效果预计将在2-3个月的时间中逐步显现,因此,PPI的下行似乎显得更加困难,预计未来几个月还将高位运行,而其最终对CPI的传导,也可能在四季度有所体现。但是,无论如何,逐步理顺价格关系而不是实行价格管制,有助于经济体更健康的运行,使扭曲的利益关系得以恢复真实面貌,从这一点看,油电价格的调整有重要的意义,也可能是宏观调控思路的一次重要转变。
3、行业走势:
从行业来看,我们可以明确看到上游行业景气度高,下游部分行业受损于成本压力,出口型企业受升值影响而严重滑坡,房地产行业受制于信贷紧缩和前期成本控制不力而陷入低迷,而终端消费和金融服务都保持良好增长,从我们的行业配置看,我们也基本遵循了这个行业发展态势。对于受制于价格管制的行业,我们也注重于对合理安全边际的把握。
4、投资管理展望:
总体而言,我们预计三季度随着CPI的缓慢回落,市场将能够企稳,但是由于国际油价和国际股市的不确定性,市场可能也难有大的上涨行情。但是我们对奥运后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有一定预期,预计宏观压力的拐点有可能在今年三季度以后出现,四季度之后的市场有可能更为乐观一些。从行业配置上看,我们还是会偏重银行业、上游资源、替代能源、节能减排等行业,适当关注PB最低的行业和未来成本下降的行业,回避成本上升压力大但是下游却受限于货币紧缩带来的需求减弱的行业。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量化核心基金)。
2008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在量化核心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2008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008年8月22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金额单位若非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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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0.8319元,基金份额总额15,636,648,739.82份。
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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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净值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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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附注
I、基金设立说明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5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544,287,215.9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对象重点为基本面良好且具有持续增长潜力,股价处于合理区间的优质股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基准比例为:股票90%,浮动范围为85%-95%;现金10%,浮动范围为5%-1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10%*同业存款利率。
II、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发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III、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3)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007年7月1日前,按其成本价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在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占面值的比例,分别确认债券和权证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融资金额列示,按融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8)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包含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实收基金份额拆分调整。实收基金份额拆分调整的初始金额为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计算的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与拆分前的基金份额之间的差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和实收基金份额拆分调整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和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9)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3)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但若基金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7)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按红利发放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8)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自动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IV、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3-19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 1号。其中对基金的税收最新规定如下: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V、本基金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股票:
a.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
b.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VI、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1)证券交易
■
(2)佣金
■
注:(1)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股票交易佣金及债券现券的交易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债券回购交易佣金,但交易的经手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管费由本基金交纳,其所计提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佣金的比率是公允的,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08上半年度及2007年同期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4)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2)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
6)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0。
(2)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VII、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
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于自我评估和管理的业务/职能部门;第二层次是公司经营层的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第三层次是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实施者,负责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制订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计划、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责任,并报请风险管理工作委员审议批准;对本部门的主要风险指标,以及相关的测量、管理方法提出建议,并及时更新,报请风险管理工作委员审议批准;实施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向风险管理工作委员报告评估情况。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是公司经营层面负责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制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机构组成、运行方式和相应职责应由董事会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了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估的数量化系统,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层面对基金所承受的各类风险进行密切跟踪。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五-14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个股选择等层面制定相应的流动性指标,设定相应的预警阀值,并通过风险评估系统对这些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提出流动性风险管理建议。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考查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行业配置层面,主要考查重点行业的配置集中度;在个股选择的层面,则通过个股的持仓比例及个股前20日的日均交易量考查个股的变现天数。
(下转A46版)
投资品种 | 基准比例 |
股票 | 90% |
现金 | 10% |
序号 | 财务指标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1 | 本期利润 | -10,943,553,272.24 |
2 |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 -362,146,285.81 |
3 |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 -0.6586 |
4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2,628,252,057.31 |
5 |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 -0.1681 |
6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3,008,396,682.51 |
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319 |
8 |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54.70% |
9 |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 -44.51% |
10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177.0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21.99% | 3.23% | -19.30% | 3.05% | -2.69% | 0.18% |
过去三个月 | -23.78% | 3.12% | -22.91% | 2.96% | -0.87% | 0.16% |
过去六个月 | -44.51% | 2.94% | -43.74% | 2.76% | -0.77% | 0.18% |
过去一年 | -19.34% | 2.53% | -23.85% | 2.37% | 4.51% | 0.16% |
过去三年 | 237.68% | 1.93% | 179.56% | 1.84% | 58.12% | 0.09%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77.04% | 1.79% | 147.77% | 1.73% | 29.27% | 0.06% |
2008年6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资产 | ||
银行存款 | 882,172,266.11 | 2,163,986,098.41 |
结算备付金 | 6,233,374.71 | 17,584,845.74 |
存出保证金 | 1,840,853.01 | 9,909,423.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25,514,285.54 | 26,382,140,684.04 |
其中:股票投资 | 12,125,514,285.54 | 26,382,140,684.04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109,970,296.01 |
应收股利 | 16,217,843.93 | - |
应收利息 | 224,302.93 | 627,480.70 |
应收申购款 | 7,524,587.24 | 79,358.69 |
资产合计 | 13,039,727,513.47 | 28,684,298,186.94 |
负债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5,307,886.31 | 154,594,023.3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8,020,652.79 | 35,443,491.60 |
应付托管费 | 3,003,442.15 | 5,907,248.58 |
应付交易费用 | 3,985,621.02 | 7,637,794.52 |
其他负债 | 1,013,228.69 | 1,770,467.71 |
负债合计 | 31,330,830.96 | 205,353,025.80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5,657,854,480.74 | 6,872,728,393.23 |
未分配利润 | 7,350,542,201.77 | 21,606,216,767.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008,396,682.51 | 28,478,945,161.1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039,727,513.47 | 28,684,298,186.94 |
项目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一、 收入 | -10,732,282,803.91 | 707,343,527.41 |
1.利息收入(合计) | 7,273,048.27 | 1,531,561.0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273,048.27 | 1,531,561.00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合计) | -163,718,324.78 | 230,079,246.95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75,298,312.74 | 209,602,017.60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6,022,049.97 |
股利收益 | 111,579,987.96 | 14,455,179.3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581,406,986.43 | 474,980,016.24 |
4.其他收入 | 5,569,459.03 | 752,703.22 |
二、 费用 | 211,270,468.33 | 28,309,885.52 |
1.管理人报酬 | 150,176,420.30 | 12,992,799.67 |
2.托管费用 | 25,029,403.35 | 2,165,466.62 |
3.交易费用 | 35,831,983.08 | 12,924,185.05 |
5.其他费用 | 232,661.60 | 227,434.18 |
三、 利润总额 | -10,943,553,272.24 | 679,033,641.89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项目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872,728,393.23 | 21,606,216,767.91 | 28,478,945,161.1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10,943,553,272.24 | -10,943,553,272.24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1,214,873,912.49 | -3,312,121,293.90 | -4,526,995,206.39 |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 53,141,856.11 | 95,384,582.71 | 148,526,438.82 |
2. 基金赎回款 | -1,268,015,768.60 | -3,407,505,876.61 | -4,675,521,645.21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657,854,480.74 | 7,350,542,201.77 | 13,008,396,682.51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项目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2,528,048.49 | 234,096,652.01 | 516,624,700.5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679,033,641.89 | 679,033,641.8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1,493,855,977.14 | 2,773,601,326.72 | 4,267,457,303.86 |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 2,226,959,295.12 | 3,194,942,015.35 | 5,421,901,310.47 |
2. 基金赎回款 | -733,103,317.98 | -421,340,688.63 | -1,154,444,006.61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776,384,025.63 | 3,686,731,620.62 | 5,463,115,646.2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光大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股票交易 | 本期成交金额 | 占本期交易 金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3,807,410,700.94 | 38.48% | 1,990,513,648.73 | 39.70%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佣金 | 本期佣金 | 占本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占应付佣金 余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3,148,430.03 | 37.92% | 1,360,068.93 | 34.12%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佣金 | 本期佣金 | 占本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占应付佣金 余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1,598,622.85 | 39.64% | 1,598,622.85 | 39.64%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35,443,491.60 | 150,176,420.30 | 167,599,259.11 | 18,020,652.79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610,988.81 | 12,992,799.67 | 7,896,269.67 | 5,707,518.81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5,907,248.58 | 25,029,403.35 | 27,933,209.78 | 3,003,442.15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101,831.49 | 2,165,466.62 | 1,316,044.99 | 951,253.12 |
项目 | 2008年6月30日 | 2007年6月30日 |
银行存款余额 | 882,172,266.11 | 1,221,389,251.86 |
项目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 7,211,582.91 | 1,454,900.84 |
光大证券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
期初持有基金份额 | 22,546,338.72 |
加:本期申购/转换入 | 0.00 |
其中:基金分红再投资 | 0.00 |
本期拆分 | 0.00 |
减:本期赎回/转换出 | 22,546,338.72 |
期末持有实收基金 | 0.00 |
占期末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0.00 |
交易费用 | 126,5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