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稳定基金
基金代码:121009
深交所行情代码:1612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月11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880,515,948.26份
(二)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利率走势,并对各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各品种的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此外,通过对首次发行和增发公司内在价值和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的细致分析,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申购,获得较为安全的新股申购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根据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积极参与风险较低的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力求提高基金收益率。
2、债券类资产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借鉴UBS Global AM 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评估债券价值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Curves)。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
(2)选择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时期,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管理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进行定价。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4)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投资管理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辅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5)组合构建及调整
由公司投资主管和债券组负责人组成债券策略组。该小组将借鉴UBS GlobalAM 债券研究方法,结合各成员债券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模拟组合。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时,本基金将基于审慎的原则,在满足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6)风险管理与归因分析
国投瑞银借鉴UBS Global AM 全球风险管理系统(GRS)方法管理债券组合风险。GRS 方法关注组合风险来源,包括久期、剩余期限、汇率和信用特征。把组合总体风险分解为市场风险、发行人特定风险和汇率风险等。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在进行新股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将结合金融工程数量化模型,使用GEVS 模型等方法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充分借鉴合作券商等外部资源的研究成果,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或增发新股)等权益类资产价值进行深入发掘,评估申购收益率,并通过对申购资金的积极管理,制定相应的申购和择时卖出策略以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本基金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和新股上市首日表现,预测股票上市后的市场价格,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申购。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获配新股将在上市首日起择机卖出,以控制基金净值的波动。若上市初价格低于合理估值,则等待至价格上升至合理价位时卖出,但持有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负责人:苏日庆
联系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联系电话:010-66594977
传真: 010-66594942
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
本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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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国投瑞银稳定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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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投瑞银稳定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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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月11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已过,各投资组合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1.35%,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15%,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5.3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 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 42.02%,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前身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2005年6月重组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00人,其中59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08年6月底,公司管理八只基金,包括七只开放式基金和一只创新型证券投资基金。
韩海平先生,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4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芮颖女士,牛津大学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瑞银华宝香港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总监。2008年1月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基金经理进行了调整,自2008年4月3日起增聘韩海平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和芮颖女士共同管理本基金。自2008年5月31日起由韩海平先生单独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芮颖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二)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债券市场在2008年上半年的表现可谓“冰火两重天”。一季度在中美利差倒挂、债券市场资金充裕、股票市场调整寻求安全收益资金进入债市以及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经济放缓等因素的推动下,债券市场迎来“小阳春”。一季度国债收益率曲线大幅下移平坦化,其它品种收益率曲线也有所下移。不过在二季度央行大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超出市场预期,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推升市场通胀预期,导致国债市场出现急速调整,二季度国债收益率曲线大幅上行有所陡峭化,其它品种收益率曲线也有所上行。
一季度债券市场的反弹给本基金的建仓带来一定的难度,一方面CPI迭创新高,另一方面资金宽裕推动债券上涨,本基金在建仓时主要以1年期央票为主,同时配置了部分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券,并积极参与了新股申购来增强组合收益。二季度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本基金逐渐采用“核心—卫星”的组合管理策略调整了债券组合,增加了3年期央票、定存浮息债和优质交易所分离债存债的配置。二季度股票市场低迷,新股申购已经不再是“免费午餐”,因此本基金对于网上新股申购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另外我们选择了一些基本面很好的股票同时网上网下申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来提升基金的收益。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5%。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落后于基准,主要是一季度本基金出于建仓期,债券市场大幅上涨导致落后基准0.96%;二季度基金建仓完毕后,表现好转,超过基准0.60%。
2、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展望
我们对下半年的债券市场持审慎的看法。预计08年全年CPI在7.1%左右,通胀压力仍然较大。央行仍然会维持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主要是以数量型的货币市场公开操作和存款准备金率以及汇率工具为主,如果CPI出现持续反弹,不排除央行运用利率工具的可能。下半年债券市场可以考虑如下投资策略:组合久期维持在2年左右;超配国债,低配金融债;增加SHIBOR浮息债和1年定存挂钩浮息债;集中配置优质短融,提升组合收益;继续配置优质交易所分离转债的公司债。
(四)公平交易、异常交易说明以及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4月9日通过网上申购方式申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金钼股份”,并中签398,000股。中签股票于该股上市流通首日4月17日全部售出,实现股票差价收入1,905,527.88元。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四、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报告期内,本基金于4月9日通过网上申购方式申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金钼股份”,并中签398000股,中签股票于该股上市流通首日全部售出,实现股票差价收入1,905,527.88元。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中国银行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008年8月22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半年度会计报表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8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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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续)
2008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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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利润表
自2008年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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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2008年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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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32号《关于同意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于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9日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4,194,690,557.98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860,587.28元,其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已折算成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7,912户。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月11日,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4,195,551,145.26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获得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时,按成本估值;获得权证部分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成交价款入账,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获得债券,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面值确认债券成本;于权证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分别占面值的比例,根据此比例来确认债券和权证分别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简称“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 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8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的,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税项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重大会计差错及更正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并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3)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与关联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如下:
■
(4)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A、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B、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
(5)基金销售服务费
A.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B.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本报告期间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及支付情况如下:
■
(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如下:
■
(7)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本报告期间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证券资产
(1)期末持有的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明细
■
(2)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明细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47,499,388.7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基金没有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
7.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控制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使风险控制与投资业务紧密结合,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督管理下,建立了由督察长、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立体式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对资金需求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特定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一般地,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构建投资组合时,对备选证券进行流动性检验,并以适度分散策略保持组合流动性,严格控制缺乏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基金的流动性比例控制要求,对现金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集中度、重仓证券的流动性以及冲击成本率、换手率和交易活跃度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i.市场价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于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市场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
于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1.5%,因此若除利率和汇率外的其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基金持有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5%而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则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变动。
ii.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权证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管理人执行灵活的利率管理策略规避利率风险,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GRS系统中的全球固定收益证券风险管理系统(GFIRS方法),结合自主开发的估值系统管理利率风险,通过收益率利差分析、静态利差分析和期权调整利差等分析,计算组合证券的修正久期、利差久期、有效久期和有效凸性的风险控制指标,跟踪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凸性等利率风险衡量指标,控制组合的利率风险。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加大固定利率证券的配置比例;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上升时,加大浮息证券的配置比例。通过改变浮息和固息证券的配置比例,控制证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
■
iii.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08年6月30日)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下转A54版)
序号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8-01-01至2008-06-30 |
1 | 本期利润 | 58,826,996.98 |
2 |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 64,453,987.72 |
3 |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 | 0.0139 |
4 |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 0.0138 |
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933,988,158.47 |
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138 |
7 |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 1.38%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1个月 | -0.21% | 0.07% | -0.36% | 0.05% | 0.15% | 0.02% |
过去3个月 | 0.61% | 0.06% | 0.01% | 0.04% | 0.60%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38% | 0.06% | 1.75% | 0.06% | -0.37% | 0.00% |
资产 | 附注 | 2008年6月30日 | ||
银行存款 | 249,563,499.74 | |||
结算备付金 | 426,784.24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04,165,214.32 | |||
其中:股票投资 | 53,024,429.42 | |||
债券投资 | 3,751,140,784.9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5,844,807.3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39,000,000.00 | |||
应收利息 | 43,859,076.46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689,784.00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合计 | 4,243,549,166.12 |
负债 | 附注 | 2008年6月30日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47,499,388.75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57,493,109.57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4) | 2,125,322.06 | ||
应付托管费 | 5(4) | 708,440.69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5(5) | 1,062,661.03 | ||
应付交易费用 | 87,958.02 | |||
应付税费 | ||||
应付利息 | 136,037.83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 448,089.70 | |||
负债合计 | 309,561,007.65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3,880,515,948.26 | |||
未分配利润 | 53,472,210.2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33,988,158.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43,549,166.12 | |||
附注:基金份额净值1.0138元,基金份额总额3,880,515,948.26份。 |
项目 | 附注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8-06-30 | ||
一、收入 | 89,606,300.78 | |||
1.利息收入 | 65,790,934.33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237,701.30 | |||
债券利息收入 | 58,694,840.97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858,392.06 | |||
2.投资收益 | 29,133,170.2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3,168,268.10 | |||
债券投资收益 | 1,638,928.38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4,325,973.72 | |||
股利收益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626,990.74 | |||
4.其他收入 | 309,186.99 | |||
二、费用 | 30,779,303.80 | |||
1.管理人报酬 | 5(4) | 11,976,527.50 | ||
2.托管费 | 5(4) | 3,992,175.81 | ||
3. 销售服务费 | 5(5) | 5,988,263.74 | ||
4.交易费用 | 308,683.70 | |||
5.利息支出 | 8,305,652.53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8,305,652.53 | |||
6.其他费用 | 208,000.52 | |||
三、利润总额 | 58,826,996.98 | |||
项目 | 附注 | 2008-01-11(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06-30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4,195,551,145.26 | -- | 4,195,551,145.26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利润) | -- | 58,826,996.98 | 58,826,996.98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315,035,197 | -5,354,786.77 | -320,389,983.77 | |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 1,766,847,715.49 | 19,506,892.90 | 1,786,354,608.39 | |
2. 基金赎回款 | -2,081,882,912.49 | -24,861,679.67 | -2,106,744,592.16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3,880,515,948.26 | 53,472,210.21 | 3,933,988,158.4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关联机构、基金代销机构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8-06-30 | |
卖出债券成交金额 | 391,769,000.00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8-06-30 | -- | 11,976,527.50 | 9,851,205.44 | 2,125,322.06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8-06-30 | -- | 3,992,175.81 | 3,283,735.12 | 708,440.69 |
2008-01-11(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06-30 |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5,988,263.74 | 4,925,602.71 | 1,062,661.03 |
其中关联方支付情况: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777,799.32 | 2,205,987.95 | 571,811.3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541,373.87 | 453,201.78 | 88,172.09 |
项目 | 2008-06-30 |
银行存款余额 | 249,563,499.74 |
项目 | 2008-01-01 至008-06-30 |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 4,042,020.05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认购日 (年/月/日) | 可流通日 (年/月/日) | 流通受 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 值单价 | 数量 (股) | 期末成本 总额(元) | 期末估值 总额(元) |
601899 | 紫金 矿业 | 2008/4/18 | 2008/7/25 | 认购 新发 | 7.13 | 7.80 | 293,977 | 2,096,056.01 | 2,293,020.60 |
002242 | 九阳 股份 | 2008/5/20 | 2008/8/28 | 认购 新发 | 22.54 | 40.44 | 47,488 | 1,070,379.52 | 1,920,414.72 |
002251 | 步步高 | 2008/6/11 | 2008/9/19 | 认购 新发 | 26.08 | 48.55 | 22,142 | 577,463.36 | 1,074,994.10 |
合计 | 3,743,898.89 | 5,288,429.42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年/月/日) | 期末估 值单价 | 数量 (张) | 期末估值总额(元) |
0801035 | 08央行票据35 | 2008-7-1 | 99.90 | 1,500,000 | 149,850,000.00 |
080406 | 08农发06 | 2008-7-1 | 99.73 | 1,000,000 | 99,730,000.00 |
合计 | 249,580,000.00 |
2008年6月30日 |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04,165,214.32 | 96.70% |
- 股票投资 | 53,024,429.42 | 1.35% |
- 债券投资 | 3,751,140,784.90 | 95.35% |
衍生金融资产 | 5,844,807.36 | 0.15% |
合计 | 3,810,010,021.68 | 96.85% |
2008年6月30日 |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不计息 | 合计 |
资产 | |||||
银行存款 | 249,563,499.74 | -- | -- | -- | 249,563,499.74 |
结算备付金 | 426,784.24 | -- | -- | -- | 426,784.24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3,735,956.10 | 1,523,387,773.00 | 204,017,055.80 | 53,024,429.42 | 3,804,165,214.32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5,844,807.36 | 5,844,807.36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 139,000,000.00 | 139,000,000.00 |
应收利息 | -- | -- | -- | 43,859,076.46 | 43,859,076.46 |
应收申购款 | 11,000.00 | -- | -- | 678,784.00 | 689,784.00 |
资产总计 | 2,273,737,240.08 | 1,523,387,773.00 | 204,017,055.80 | 242,407,097.24 | 4,243,549,166.12 |
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247,499,388.75 | -- | -- | -- | 247,499,388.75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57,493,109.57 | -- | -- | -- | 57,493,109.5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 | 2,125,322.06 | 2,125,322.06 |
应付托管费 | -- | -- | -- | 708,440.69 | 708,440.69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 1,062,661.03 | 1,062,661.03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 87,958.02 | 87,958.02 |
应付税费 | -- | -- |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 136,037.83 | 136,037.83 |
其他负债 | -- | -- | -- | 448,089.70 | 448,089.70 |
负债总计 | 304,992,498.32 | -- | -- | 4,568,509.33 | 309,561,007.65 |
利率敏感度缺口 | 1,968,744,741.76 | 1,523,387,773.00 | 204,017,055.80 | 237,838,587.91 | 3,933,988,158.47 |
增加/(减少)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对净值的影响 | |
基准点 | |||
2008年6月30日 | |||
利率 | +25 | -75,274,385.95 | -75,274,385.95 |
利率 | -25 | 75,320,787.57 | 75,320,787.57 |
资产项目 | 期末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股票合计(市值) | 53,024,429.42 | 1.25 |
债券合计(市值) | 3,751,140,784.90 | 88.40 |
权证合计(市值) | 5,844,807.36 | 0.14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 249,990,283.98 | 5.89 |
其他资产合计 | 183,548,860.46 | 4.33 |
资产总计 | 4,243,549,166.12 | 100.00 |
行业分类 | 期末市值 (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 -- |
B 采掘业 | 2,293,020.60 | 0.06 |
C 制造业 | 1,920,414.72 | 0.05 |
C0 食品、饮料 | -- |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木材、家具 | -- | -- |
C3 造纸、印刷 | -- |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电子 | -- | -- |
C6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1,920,414.72 | 0.05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建筑业 | 47,736,000.00 | 1.21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信息技术业 | -- |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074,994.10 | 0.03 |
I 金融、保险业 | -- | -- |
J 房地产业 | -- | -- |
K 社会服务业 | -- |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综合类 | -- | -- |
合计 | 53,024,429.42 | 1.3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 量 (股) | 期末市值 (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186 | 中国铁建 | 5,100,000 | 47,736,000.00 | 1.21 |
2 | 601899 | 紫金矿业 | 293,977 | 2,293,020.60 | 0.06 |
3 | 002242 | 九阳股份 | 47,488 | 1,920,414.72 | 0.05 |
4 | 002251 | 步 步 高 | 22,142 | 1,074,994.10 | 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