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8年8月22日后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本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2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08年8月20日、2008年8月21日、2008年8月22日,每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1号
(三)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4日
(四)会议召集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伟哲先生
(六)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A股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42,005,473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431,705,866股,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810,299,607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本公司股东(包括代理人)共1,586人,代表股份1,026,769,09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67%。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31,705,866股,占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76%。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1,585人,代表股份595,063,224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3.4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91%。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及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包括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84,816,223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4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1,582人,代表股份510,247,001股,占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2.9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08%。
4、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08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五、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26,769,09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431,705,866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595,063,224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83,508,58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67%;
反对43,212,90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86%;
弃权47,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1,705,8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802,71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2.73%;
反对43,212,90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26%;
弃权47,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1%。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 | 表决结果 |
1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8,892,665 | 同意 |
2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84,810,063 | 同意 |
3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32,973,446 | 同意 |
4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 15,871,020 | 同意 |
5 | 上海市五角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13,881,416 | 同意 |
6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0 | 同意 |
7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271,077 | 同意 |
8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106,461 | 同意 |
9 |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 11,565,400 | 同意 |
10 | 上海市浦东环线工程建设公司 | 11,562,987 | 反对 |
5、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该方案。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由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胡晓华律师、赵苗苗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