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8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8-029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8号)、证监公司字[2006]92号和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号等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日前,公司结合半年度报告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又进行了复查,发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银团债务重组过程中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寰集团)垫付资金203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为了化解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和担保风险,解决公司大量逾期贷款和逾期担保的问题,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债权银行协商后对公司及控股股东进行了重大的银团式债务重组。重组过程中,根据重组银团的安排,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塑公司)原以应收帐款作质押担保的2030万元贷款移贷给了瀛寰集团,并应债权银行不得降低原保证条件的要求,仍由软塑公司以其应收帐款为之提供作质押担保。2008年4月28日重组银团提款后,随着软塑公司质押范围内应收帐款的到期回笼,瀛寰集团重组银团代理行将其中2030万元资金扣还了上述移贷给瀛寰集团的2030万元应收帐款质押贷款。由于近期瀛寰集团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清偿软塑公司为其垫付的还贷本金。虽非恶意占用,但事实上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此,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积极与瀛寰集团进行协商,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须在2008年11月30日之前还清全部占用资金,并按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占用期间的资金成本。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这一事项,并积极敦促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归还占用款项。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