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8月22日于公司办公楼贵宾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际6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长翟美卿女士、独立董事韩彪先生和李志文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董事长翟美卿女士授权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并主持会议,独立董事韩彪先生和李志文先生授权独立董事李民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08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 年1-6 月实现净利润249,273,984.6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7,715,851.15元,截止2008 年中期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1,558,133.49元。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规模偏小,近几年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充足,公司拟定2008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9,525,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1.5股,并以现金方式每10股派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1,538,723.01 元将结转至以后分配。
截止2008 年6 月30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余额为344,559,066.72元,2008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9,525,944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3股。
此议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