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8月24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葛基标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孙昌兴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形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北京国通怡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国通)于2002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徽国通)出资51万元,占总股本的51%,北京万怡合鸿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万怡)出资49万元,占总股本的49%;法定代表人:郭传余。截止2008年6月30日,北京国通总资产142.42万元,净资产112.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不良,持续亏损。经过北京国通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双方股东同意对北京国通清算注销,北京万怡放弃对剩余资产的请求权,公司剩余资产归安徽国通所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上述清算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国通管业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08-031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24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8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