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8月1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08年8月23日上午9:00,公司在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独立董事刘健女士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卢福财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杨柳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
二、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期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提议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提名杨柳先生、韩盛龙先生、钟力民先生、蒋国忠先生、周彦先生、李醒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邹道文先生、杨慧女士、冯丽娟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每位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40000元/年(含税)。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六十条“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且有权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修改为:“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并且有权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将第六十一条“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时,董事会应当及时组织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公司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内部处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修改为:“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时,董事会应当及时组织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公司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内部处分(通报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调离岗位、撤职或罢免),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周彦先生2007年度薪酬的议案》
(5)审议《重新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条例>的议案》
8、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都有权登记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流通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法:电话0791-8161979、传真0791-8162001
9、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柳,男,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3年江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毕业,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1992年任省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1998年任省经贸委资源处处长,1999年7月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盛龙,男,195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广州华南工学院无线电材料及器件专业毕业, 1993年任国营第九九九厂总工程师,1997年调至江西红声器材厂任厂长,2000年7月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6月历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兼CEO,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力民,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3年宜春地区教育学校毕业,1976年江西大学政治系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毕业。1996年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人事处处长,2001年1月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纪委书记,2002年8月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1年5月至2005年7月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5年8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国忠,男,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固体物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固体物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江西景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九九九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分厂副厂长、厂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及江西景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0年10月至今先后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总工程师,副总裁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光电器件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声学学会超声电子分会委员、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周彦,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3年江西工学院机械系铸造专业毕业,2003年江西财经大学中奥MBA毕业。历任江西机油泵厂厂长、党委书记;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厂长、党委书记。1999年6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副总裁。
李醒民,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4月至2002年4月任吉安电机厂厂长、党委书记;2002年5月至2003年1月任吉安市吉州区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2003年1月至2007年4月任吉安市吉州区政协副主席兼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 2005年8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邹道文,男,194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1987年1月至1993年4月任江西大学副校长,1993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2003年6月至2007年4月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院长,现任江西省科协副主席,2005年8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慧,女,1964年2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1990年至1994年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教研室副主任,1994年至1999年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副院长,2001年至2002年任江西财经大学MBA学院副院长,2003年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MBA学院长。
冯丽娟,女,1970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1992年8月至1995年3月任南昌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主办会计,1995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南昌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7月任江西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助理,2000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副所长,2004年12月至今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所长。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4、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投票指示: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8临22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8月1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三届九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08年8月22日,公司在园中源酒店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期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提名聂剑先生、陈建林先生、胡鑫平先生,与公司工会推荐的职工监事罗少剑女士、郭长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聂剑先生、陈建林先生、胡鑫平先生的监事候选人资格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条例》
附件: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聂剑,男,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1983年江西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毕业,1987年江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起任南昌大学新闻系党总支书记、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等职,2000年7月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2005年8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少剑,女,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起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部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证券部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副总经济师、团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
陈建林,男,1953年12月2日,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1991年12月任国营八九七厂副厂长,1998年11月任国营第八九七厂厂长,2001年7月任江西万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4年12月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副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胡鑫平,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91年5月至2007年4月先后任吉安市樟山镇政府文书,政府办公室、党办主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2007年4月至今任吉安市吉州区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长斌,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起历任公司企管计划部副经理、经理,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投资企管部经理、公司纪委委员、团委书记,并担任联创通信公司董事、欣磊光电公司董事、联创科技投资公司董事、联晟投资公司董事、联创博雅公司董事。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邹道文先生、杨慧女士、冯丽娟女士为联创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联创光电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联创光电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联创光电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联创光电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联创光电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8月23日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邹道文 杨慧 冯丽娟
2. 上市公司全称: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邹道文、杨慧、冯丽娟(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邹道文 杨慧 冯丽娟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于南昌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道文 杨慧 冯丽娟,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邹道文 杨慧 冯丽娟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于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