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
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4日以当面送达、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本公司董事林波、曾忠生、张晓忠、吴焕春、黄阳辉、苏光辉、谭劲松、刘少波、隋广军出席本次会议;黄阳旭董事因身体不适未能出席,委托黄阳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于2008年9月27日任期届满,现提名林波先生、黄阳旭先生、曾忠生先生、张晓忠先生、黄阳辉先生、吴焕春先生、苏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赵伟先生、刘少波先生、宋献中先生、陈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进行了审查,符合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一致同意以上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此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申庆飞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对申庆飞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肯定,对其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同意其辞职申请。
由于申庆飞先生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出现空缺。现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忠生先生提名,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建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74年4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林学学士,2007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秘处主任助理。曾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
此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2、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9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和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会议登记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会议登记地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759-2820938;传真:0759-338210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波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4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冠豪新港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广东省财政厅综合计划处副主任科员、香港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黄阳旭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1年 11 月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造纸协会无碳复写纸分会理事长、中国印刷协会商业票据印刷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造纸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造纸协会特种纸专业委员会会长。曾任广东省盐业机械厂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4月获广东省总工会“优秀经理(厂长)”称号,2000年8月被授予“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5月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6月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2008年当选为全国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曾忠生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4年7月出生,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际金融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人、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8月,作为“广东省高层次管理人才出国培训班”第四批学员,被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选派往英国莱斯特大学管理中心培训一年。
张晓忠先生简历: 中国籍,男,1969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业务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阳辉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3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现任本公司董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副局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局科长。
吴焕春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53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广州军区驻广州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财务处处长、湛江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
苏光辉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7年6月出生,会计学本科。现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源发展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恒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曾任广东湛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湛江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计、广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湛江市南方糖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赵伟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0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制浆造纸研究所工程师、轻工部人事司科干处副处长、轻工部造纸司办公室主任、生产处处长、中国轻工总会造纸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造纸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刘少波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0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广东省金融研究重点基地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证券市场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的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连南县政府副县长、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宋献中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3年9月出生,财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会长、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全国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的独立董事。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国际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光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3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处长。兼任广东省高校社科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金融学会理事会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广东省第四届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曾任江西金融职业大学教研室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系主任。
附件二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波先生、黄阳旭先生、曾忠生先生、张晓忠先生、黄阳辉先生、吴焕春先生、苏光辉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波先生、黄阳旭先生、曾忠生先生、张晓忠先生、黄阳辉先生、吴焕春先生、苏光辉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推举林波先生、黄阳旭先生、曾忠生先生、张晓忠先生、黄阳辉先生、吴焕春先生、苏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赵伟先生、刘少波先生、宋献中先生、陈伟光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务、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四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伟、刘少波、宋献中、陈伟光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的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伟、刘少波、宋献中、陈伟光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08-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在珠海假日酒店召开,本公司监事陈海青、王波、黄新元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00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http://www.sse.com.cn),并提出如下独立审核意见:
1、公司《二00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00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二00八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二00八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于2008年9月27日任期届满,现推举陈海青、王波、黄新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监事简历
陈海青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67年 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本公司监事长。曾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广东资产评估公司部门经理、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和企发部总经理。
黄新元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50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和监事。曾任广东省盐业机械厂车间主任、科长、副厂长、副总经理。
王 波先生简历:中国籍,男,197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和本公司监事。曾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