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8年08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40】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生效。根据《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7月2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投资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8年8月26日起,对持有建设银行龙卡、农业银行金穗卡、兴业银行兴业卡、浦发银行东方卡、中信银行中信卡或其他银联联网银行卡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1、对于持有建设银行龙卡的投资者: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统一按照本基金公告费率的5折收取。
2、对于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卡的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公司将不以申购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费率收取申购费。
3、对于持有兴业银行兴业卡、浦发银行东方卡、中信银行中信卡或其他银联联网银行卡的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公司将不以申购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8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或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