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8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技术装备进口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乐山电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人民币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同意对公司的借款授信额度在2007年7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5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需要逐笔申请借款,执行基准利率,期限一年,信用保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8-3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公司控股比例为51%)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77,673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77,673万元;欧元985.608万元(包括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715.875万元,欧元985.60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51%的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23亿元,借款期限 66 个月,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要求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的股东为该项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项目建成后追加相关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该笔贷款以银团方式进行,在银团组建前,中国进出口银行拟先与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签订总额15.2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合同,并在乐电天威硅业公司股东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发放部分贷款。待银团正式组建后,由银团承接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此项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即再同银团重新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替换上述合同。
根据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占乐电天威硅业公司51%的出资比例。为此,本公司应为15.23亿元借款中的7.767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了加快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快投产、尽快产生效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技术装备进口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技术装备进口贷款提供77,673万元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715.875万元、欧元985.60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51%的权益)于2008年1月在四川省乐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政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承担与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工程服务和咨询服务。
截至2008年7月末,乐电天威硅业公司资产总额为5.02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0亿元。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为了加快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快投产、尽快产生效益,经公司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技术装备进口借款提供77,673万元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715.875万元、欧元985.608万元。
备查文件:1、乐山电力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乐电天威硅业公司营业执照;
3、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发放15.23亿元技术装备进口贷款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8-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OO八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会议方式为现场召开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使用控股子公司权益向光大银行质押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2、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技术装备进口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1经公司200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2008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9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08年9月8日-9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