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8年8月25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议案全文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其中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总数245112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62%。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继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1)再次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1.3亿股;(2)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3)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8元;(4)具体处置时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变化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同意:245112724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关传静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议案;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08-024
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
有限公司蒸汽费调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收到哈尔滨市阿城区物价局哈阿价发[2008]16号文件《关于蒸汽费调价的批复》,就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蒸汽费调价的请示》批复如下:根据成本测算,同意将蒸汽费由原来的98.00元/吨(含税)调整到132.00元/吨(含税)。此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根据文件规定按销售额的3%征收价调基金。此批复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
预计至年底本次蒸汽调价将增加收入约47.26万元(含税)。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