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1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2008年8月25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8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果蔬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愈先生;
6.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3名,代表股份126,745,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40万股的52.5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3名,代表股份126,245,876股,占公司总股本24140万股的52.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0名,代表股份499,574股,占公司总股本24140万股的0.21%。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D19版临2008-015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会议同意公司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135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票126,660,1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反对票79,3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15版临2008-019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会议同意公司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票126,658,3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反对票78,5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票8,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有关项目的投资情况和继续扩大生产经营的考虑,会议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该笔贷款采用抵押贷款担保方式,抵押资产待公司实施贷款时确定。
同意票126,658,3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反对票77,5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票9,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40万元”。
鉴于公司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称谓改为总裁及副总裁,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里的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称谓做出相应修改。
同意票126,658,2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反对票77,5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票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8月8日《上海证券报》C26版和《证券时报》D42版的临2008-027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收购原料及银行倒贷,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意票126,655,1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反对票80,6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票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崔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