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股份高管违规减持 深交所通报处分
2008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此前曾报道过,不少中小板公司高管及家属有违规炒股的现象,而如今已经有一位违规炒股的高管被深圳交易所处分了。天邦股份的一位高管被深圳交易所通报批评,原因是这位名叫陈能兴的监事在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前,违规减持自家股票。
8月21日,深交所披露了这则处分决定。深交所表示,天邦股份监事陈能兴存在这样的违规行为:天邦股份于2008年7月30日披露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年7月8日,陈能兴卖出公司股票19090股,卖出金额为25809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部分规定时期内是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这些时期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由于天邦股份监事陈能兴在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而且还没有事先将卖出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他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表示,根据天邦股份监事陈能兴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给予对天邦股份监事陈能兴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且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其实,天邦股份的陈能兴不是唯一的违规者,中小板公司獐子岛的一位名叫何足奇的高管,也曾频繁短线炒作自家股票。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深交所此举表明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炒股情况是有所掌握的,这次处分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