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八名,董事王志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孙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原独立董事许晓东先生因任届期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意田昆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管理层问责制度》,重新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9月1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二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27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昆如先生简历:
田昆如 男 汉族,1966年4月18日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方向)、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 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1982年9月--1986年7月天津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年9月--1989年7月天津财经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至今留校任教。
1994年9月—1999年6月天津财经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0年7月--2003年4月南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获管理学博士后证书。
2004年12月至今担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
2007年8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现任威远生化(60080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滨海能源(00069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田昆如先生现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08-02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2008年7-9月 由于结转部分销售收入,业绩提升。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预计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累计净利润将为去年同期的300%-400%。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是 √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1,230,909.21元
2.每股收益:0.022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销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将结转部分销售收入,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为去年同期的300%-400%。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 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08-02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30
3.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7号增2号 天津泰达国际会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9月11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增补田昆如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己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8月27日公告。公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08年9月12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③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8号今晚报大厦2403
电话: (022)27500420
传真: (022)27500427
邮编: 300100
联系人: 李江
会议费用:会议时间半天,参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所有提案具体内容。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是:赞成( );反对( );弃权( )。(附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签署日期:2008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27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田昆如,作为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田昆如
2008年8 月25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田昆如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田昆如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田昆如 (签署)
日 期: 2008年8月25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田昆如先生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