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8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26日在长电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于燮康先生因公出差授权董事王德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意9票 无反对、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袁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 无反对、弃权票。
附:袁燕女士简历
袁燕,女,本科、经济师,2004年至今历任长电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助理、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08-02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于2008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6日在公司荷花池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凤雏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