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2008 年 8 月 2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33版:信息披露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62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编号: 临2008-028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会议电话连线香港、南昌等地的董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李贻煌先生主持,全体十一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王赤卫先生、吴建常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书面委托李贻煌先生出席会议并代其行使董事的一切权利,其他九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审议确认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五、 审议通过按监管要求制订的公司规章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

      3、《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六、 指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会议有关文件按监管要求进行披露、报送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62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编号: 临2008-02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监事会主席胡发亮先生因公务出差在外,特授权委托监事李平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李平先生受监事会主席胡发亮先生委托主持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2008年半年度度利润分配方案:200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有关证劵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8年半年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