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一人,传真表决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润厚先生主持,公司二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存款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详见附件1。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由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内部重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因此,公司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我公司原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均由重组后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履行。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的规定,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近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2008年8月12日,山西证监局出具了《现场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晋证监函[2008]156号)。根据《现场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存在问题,我公司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了《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有效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08年度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所处地理环境、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我公司拟与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八项关联交易协议。其中第一项的第一条和第三条以及第三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有关规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详见公告2008-022补充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稿) 》10.2.1条之规定,公司11名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贾恩立、曹晨明、徐贵孝、刘仁生、师文林、李晋平、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决,6名传真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完成半年度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为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
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我公司与山西天脊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曹晓飞于2006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8亿元,持股比例为:我公司出资人民币18393.49万元,持有48.404%的股权;山西天脊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104.68万元,持有50.275%的股权;自然人曹晓飞出资501.83万元,持有1.321%的股权。
该项目原概算总投资为9.85亿元,经2007年11月16日第三次股东大会调整为13.6亿元。现天脊潞安30万吨甲醇项目工程建设正在按总体进度整体推进,按2008年资金使用计划,现急需建设资金。
2008年,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与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晋金租(ZZ)08005号融资租赁合同,金额18290万元。该公司申请我公司对该融资租赁合同所涉金额182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建立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相关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 号)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原有《关联交易准则》进行补充修改。
《关联交易准则》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确定公司新股申购及国债回购投资额度的议案》
2007年公司借助潞欣投资咨询公司投资平台进行新股申购和国债回购两项投资业务,在利用间隙流动资金,增加资金收益方面进行积极尝试,并取得了良好收益。
鉴于以上两项投资业务具有很好的安全性、灵活性,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同时,提高公司闲散流动资金收益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二亿元流动资金继续委托潞欣投资咨询公司开展新股申购和国债回购投资业务。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附件2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六、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本公司按照财建[2004]119号文就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2004年4月起按15元/吨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2005年4月根据财建[2005]168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通知,计提标准由15元/吨调整为30元/吨。截止2007年底累计提取189491万元,已按项目计划安排完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有力的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周期不断加长,百万吨死亡率连续几年为0,原煤产量由2003年的1587万吨,增长到2007年的2024万吨,公司逐年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得以顺利完成。
随着公司各矿井采区的不断开拓延伸,开采深度平均在400米以下,地质条件变的更加复杂,瓦斯涌出量平均13.4M3/吨,局部42.69M3 /吨,矿压加大,顶板管理难度增加,矿井涌水量增大,如再不加大煤炭安全生产投入,公司的生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组织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技术人员,对公司所属矿井逐一进行了排查。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2008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配套系统完善和改造的项目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治理瓦斯投入
随着公司煤炭生产规模的不断增大、矿井采掘水平的延伸,瓦斯含量越来越高,通风条件越来越复杂,“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为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的集约高效安全生产。2008年公司治理瓦斯共需资金44844万元:
1、高瓦斯掘进巷道喷涂(抑制煤壁瓦斯涌出)4822.22万元。
2、立体化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管线、瓦斯发电、余热利用及材料费用)15981.12万元。
3、掘进通风双风机自动切换系统4285万元。
4、防尘管路更新2525万元。
5、掘进湿式除尘系统5700万元。
6、快速密闭材料及装备2959.4元。
7、瓦斯抽采钻孔费用5714万元。
8、瓦斯含量测定系统2857万元。
二、完善和改造制约安全生产的供配电及提升系统投入
2008年要解决矿井生产急需的安全技改、通风设施、瓦斯抽放、防治水、综合防尘、机电保护、供配电保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共需资金92958万元:
1、矿井洗煤厂防爆性能改造需要资金约5968万元。
2、提升运输的安全性能改造需要资金约45188万元。
3、瓦斯抽放供配电系统改造需要资金约9309万元。
4、通风设施供配电改造需要资金约13320万元。
5、防治水系统改造需要资金约4653万元。
6、机电保护、供配电保护系统改造需要资金约14520万元。
三、完善和改造制约安全生产的采、掘、运系统投入
2008年要解决采煤、掘进、运输系统方面的安全隐患,共需资金18848万元:
1、采煤系统改造需要资金约7000万元。
其中:
顶板动态在线监控(液压监测自动化仪器)300万元;
自动化工作面建设(减人提效)4800万元;
乳化液自动配比监控300万元;
特殊条件煤体加固(马丽散)1600万元。
2、掘进系统改造主要为锚网支护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系统需要资金约3000万元。
3、运输系统改造需要资金约7000万元。
其中:
矿井开拓延伸采区运人系统和工作面运人系统需要资金约2000万元;
改善辅助运输系统。更换单轨吊、卡轨车、齿轨卡轨车需要资金约5000万元。
4、其他辅助生产方面需要资金约1848万元。
根据以上测算,2008年共需生产安全资金156650万元,按公司2008年生产原煤计划产量2480万吨及30元/吨标准计算,全年可提取安全费用74400万元,现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已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实际投入需要。为了保证煤炭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根据财建[2005]168号文件规定,公司拟从2008年4月1日起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30元/吨调整为50元/吨,以确保公司的煤炭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决议。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将该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8月24日证监发行字[2006]66号文核准,我公司于2006年9月4日—9月8日以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元,共募集资金19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计5,12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74.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9月14日全部到位。
我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分别为:0505023429022105081和14001648508059000999。上述募集资金于2006年9月14日全部存入上述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我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运用为两个项目:
1、投资16.5亿,用于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
2、投资2.8亿,用于购置五套综采设备,其中用于更新王庄、常村和漳村三对矿井各一套,其余两套将装备建设中的屯留煤矿。
(二)我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说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年度投资计划: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名称 | 工程项目投资 | ||||||
投资 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金额 | 非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05年底累计投入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
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 | 165,000 | 165,000 | 125,781 | 13,972 | 15,718 | 9,592 | |
综采设备购置 | 30,240 | 28,000 | 28,000 | 2,240 | |||
合 计 | 195,240 | 193,000 | 125,781 | 41,972 | 15,718 | 9,592 | 2,240 |
注: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年拟投入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165,063万元与募集资金总额相差63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2008年6月30日止的项目投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后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实际使用的累计募集资金总额 |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情况 | 实际投资情况 |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承诺投资募股资金的投入进度 | |
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 | 165,000 | 165,000 | 175,283.81 | 171,216.73 | |
综采设备购置 | 30,240 | 27,874.20 | 34,476.74 | 21,657.47 | |
合 计 | 195,240 | 192,874.20 | 209,760.55 | 192,874.20 | 100% |
(1)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
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由矿井、选煤厂、铁路专用线等3个单项工程组成,系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前期建设,我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收购和续建。
1992年12月19日,原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按全国计划会议文件(1992)12号和经原国家计委组织有关部门以能投计(1991)718号《关于一九九二年煤炭经营性项目基本建设计划投资指标的通知》将潞安矿区屯留矿井项目列入一九九二年煤炭基建项目计划投资指标,项目主体为集团公司。2002年10月1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基础(2002)2407号《国家计委关于山西潞安屯留矿井及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屯留矿井规划总规模为600万吨/年,实施分期建设,滚动发展,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70万吨/年。
2002年10月,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融资用于开发建设屯留项目的函》原则同意集团公司屯留矿井项目转由本公司开发建设,其部分资金由本公司股票上市募集资金解决。
2003年4月16日,山西省计委以晋计产业字[2003]69号文,呈请国家计委批准二期工程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6.5亿,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0.8亿,二期工程投资为5.7亿元。项目总投资未包含综采设备。
2007年7月31日,集团公司向山西国资委递交《关于设立山西潞安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并已正式取得山西省国资委的批复,同意集团公司将屯留煤矿组建设立为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余吾煤业公司”)。
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转让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复函》、《关于溢价转让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复函》,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本公司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余吾煤业公司100%股权,双方协商以经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核准的股权评估结果158,565.72万元为参考,确定转让价款190,278万元。该补充协议经2008年1月31日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公司于2007年8月预付集团公司余吾煤业公司股权转让款99,000万元,并于2008年1月31日将剩余股权转让款91,278万元支付给集团公司。扣除收购价款中包含屯留矿井两套综采设备的评估价款14,994.19万元,我公司实际用于收购屯留矿井的资金为175,283.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支付171,216.73万元。
屯留项目一期270万吨/年工程已于2007年5月完工并投入生产;截止本报告日,二期工程330万吨/年正在建设过程中。
(2)综采设备购置项目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购置五套综采设备,预算项目总投资30,240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额34,476.74万元,其中2006年投资1,100万元,2007年投资18,382.55万元,2008年投资14,994.19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0
三、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承诺的项目效益 | 项目实际效益 | |||
效益分析 | 计算方法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1—6月 | |
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 | 预计于2007年当项目产量达到130万吨/年时,项目一期实现盈利。项目于2008年达产600万/年时,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35,160万元,税后利润21,163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8.03年,内部收益率(税后)13.12%,投资利润率15.7%。 | 4,653,600.06 | |||
综采设备购置 | (1)在建屯留矿井新装备两套设备后,其效益随着屯留矿井的达产,逐渐体现;王庄、常村和漳村矿井投入三套设备后,年产量增加180吨,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0,548万元,每年为公司新增净利润3,442.52万元 | 按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售价225.27元/吨计算 | 无法单独核算 | 无法单独核算 | |
合 计 |
说明:(1)屯留矿井收购并续建项目实现收益系以本期收购的余吾煤业公司2008年1-6月实现税后净利润4,653,600.06元计算项目收益。
(2)综采设备购置项目的收益体现在本公司连年增长的整体收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编号:2008-0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六人,实到监事二人,传真表决监事四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李建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度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告2008-022补充关联交易公告。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告2008-020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3。
经审议,通过了该工作报告: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编号:2008-02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煤炭买卖协议
1、向潞安煤炭经销公司销售混煤:预计发生量为130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全年发生额为97000万元。
2、向煤基合成油公司销售混煤:预计下半年发生量为20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第三方价格确定参考基准价为320.35元/吨;预计发生额为6407万元。
3、向潞安矿务局日照运销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65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84000万元。
以上煤炭买卖协议实际结算价格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当全年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总量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时,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综合服务协议
由于物价指数上涨及人工工资上调等因素,潞矿企财字[2008]28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及服务费用的通知》中上调了部分综合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价格目录附后),将导致综合服务费用比年初预计的55000万元约增加6216万元,其中包括新增公共设施使用费2971万元。公共设施使用费主要包括全民健身运动场所、厂区道路工业场地、文化活动场所等使用费用,该项费用按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人数比例进行分摊,总费用为6715万元,需我公司承担2971万元。
(三)房屋建筑及井巷维修服务协议
潞安工程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房屋建筑及井巷维修服务,预计全年发生额为25000万元。
(四)矸石山综合治理服务协议
潞安工程公司为我公司五阳和常村两矿提供矸石山综合治理服务,按双方合同协议约定费用为2600万元,其中:五阳矿1600万元,常村矿1000万元。
(五)余吾煤业公司材料采购协议
余吾煤业公司从集团公司采购材料,价格按不高于第三方的价格确定,全年预计发生额6500万元。
(六)资金占用协议
集团公司将100%股权转让给我公司后,余吾煤业公司占用集团公司用于其建设的银行贷款为4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由余吾煤业公司对该项占用资金向集团公司支付银行利息,年利率为7.47%,付息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预计支付费用为3212万元,协议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
调整价格目录
项目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职工洗浴 | 元/人次 | 10.00 | 成本价,含税 | ||
蒸气 | 元/吨 | 100.00 | 成本价,不含税 | ||
污水处理 | 矿井污水处理 | 元/m3 | 4.00 | 成本价,不含税 | |
工业污水处理 | 元/m3 | 2.60 | |||
生活污水处理 | 元/m3 | 3.00 | |||
矿井水复用 | 元/m3 | 4.50 | 成本价,不含税 | ||
职工住宿 | 候堡、常村、石圪节等 | 元/床月 | 360.00 | 成本价,含税 | |
王庄、漳村、五阳 | 元/床月 | 600.00 | |||
班中餐加工 | 元/份 | 10.00 | 成本价,含税 | ||
会议室使用 | 潞安会堂 | 主会场 | 元/次 | 2400.00 | 成本价,含税 |
会客室 | 元/次 | 1200.00 | |||
电教室 | 元/次 | 1200.00 | |||
小会议室 | 元/次 | 800.00 | |||
各矿 | 大会议室(100人以上) | 元/次 | 2400.00 | ||
中会议室(30-100人) | 元/次 | 1200.00 | |||
小会议室(30人以下) | 元/次 | 800.00 | |||
检定项目 | 通风检定 | 甲烷标准气 | 元/升 | 65.00 | 成本价,不含税 |
游离二氧化硅 | 元/样 | 300.00 | 成本价,不含税 | ||
分散度测定 | 元/样 | 300.00 | 成本价,不含税 | ||
盆花摆放 | 元/盆次 | 25.00 | 成本价,含税 | ||
警卫消防 | 元/人年 | 80000.00 | 成本价,含税 | ||
卫生清洁 | 办公楼 | 元/m2年 | 95.00 | 成本价,含税 | |
公共场所 | 元/m2年 | 12.00 | |||
公共厕所 | 元/m2年 | 6720.00 | |||
矿区洒水 | 元/m2年 | 2.00 | 成本价,含税 | ||
洗工作衣 | 元/件次 | 5.00 | 成本价,含税 | ||
补工作衣 | 元/件次 | 5.00 | 成本价,含税 | ||
洗沙发套 | 元/套次 | 25.00 | 成本价,含税 | ||
洗床上用品 | 元/件次 | 25.00 | 成本价,含税 | ||
喷吹煤加工 | 元/吨 | 61.00 | 成本价,不含税 | ||
五阳矿乘电车 | 元/人次 | 2.60 | 成本价,含税 | ||
潞安矿报(正版) | 元/年份 | 80.00 | 成本价,不含税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经销公司”)
1、基本情况:
住 所: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潞安大街256-A运销综合办公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刘仁生
注册资金:5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经营(省经委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焦炭、生铁、建材、矿用设备批发零售;民用型煤加工、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是有效许可证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煤炭经销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煤炭经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 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余吾镇
法定代表人:郭金刚
注册资金:人民币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柴油 石脑油 焦油 轻油 LPG 液氩 液氧 液氮 混合醇燃料 硫磺 硫酸 硫铵 液氨 尿素 苯 甲苯 二甲苯及其他煤炭加工和转化产品的研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未取得批准证书前不得从事该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煤炭经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潞安矿务局日照运销公司
1、基本情况:
住 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五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韩修周
注册资金: 伍佰玖拾捌万元整
企业类型: 企业法人
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止);建材、化工产品(以上两项不含监控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钢材、矿石、焦炭、日用百货、电器机械销售(以上范围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潞安矿务局日照运销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附属企业,属于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煤炭经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山西潞安工程公司
1、基本情况:
住 所:山西省屯留县北渔泽
法定代表人:葛双俊
注册资金: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建井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维修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公路铁路桥梁,公路二级,装饰工程,钢门、钢窗、木制品制造销售,水磨石板加工,铁冶炼,铸件加工,汽车货运,冷拔丝加工销售,粉煤灰空心砌块。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是在原潞安矿务局工程处组合原局属5个矿建安公司的基础上,设立的矿山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山西潞安工程公司为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我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工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 所:山西省襄垣县侯堡镇
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注册资金:221,4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风化煤、焦炭、建材、化工产品、镀锌铅丝、水泥预制构件、玻璃制品、钢木家具、电装制品、五金工具、橡胶制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服装的生产、销售;洗、选煤;硅铁冶炼;煤层气开发;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发、供电;建筑安装;普通机械制修;炸药制造;自备车铁路运输;汽车运输;医疗服务;电子通讯服务;室内外装潢;家禽养殖;树木种植;住宿、餐饮服务;印刷。
集团公司的前身潞安矿务局,成立于1959年1月1日,是全国512家国家重点企业之一,属国家重点煤炭生产基地。2000年7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1999〕114号文件批准,潞安矿务局改制为国有独资的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1月12日,集团公司由山西省委办公厅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45号文件同意,授权经营国有资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公司关联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目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的定价原则: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则适用最可比较的同类产品的公平市场价格;无公平市场价格的,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即按照实际成本加税费加合理的利润10%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在签订了相关合同后,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公司通过这些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稿) 》10.2.1条之规定,公司11名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贾恩立、曹晨明、徐贵孝、刘仁生、师文林、李晋平、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决,6名传真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补充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该等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同时,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公司取得了正常生产经营的可靠有效的服务支持和原料供应,有利于发挥公司专业优势,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分别与关联方遵上述第三之定价政策,签订经济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