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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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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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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董事辞职公告
    (上接C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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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08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次日即2008年8月29日起,至2008年9月24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21-6859772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8年8月28日,即在2008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权益登记日次日即2008年8月29日起,至2008年9月24日24:00止的期间内(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21-6859772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2、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总部

      联系人:邵欣炜

      联系电话:021-68597756

      传真:021-68597751

      电子邮件:shaoxinwei@fullgoal.com.cn

      (2)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金毅

      联系电话:010-58810016

      传真:010-82292350

      电子邮件:jinyi@fullgoal.com.cn

      (3)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储慧莉

      联系电话:0755-33983071

      传真:0755-33983062

      电子邮件:chuhuili@fullgoal.com.cn

      2、监督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公告发布之日(2008年8月25日)基金停牌,并于下一个交易日(2008年8月26日)复牌。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8年8月29日开始再次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汉鼎基金”)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汉鼎基金实施转型。《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汉鼎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汉鼎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的姓名/名称:

      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证券账户卡号:

      审议事项: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08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08年9月24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代理人):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汉鼎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汉鼎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告中国证监会核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汉鼎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汉鼎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汉鼎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汉鼎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8年12月31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

      (三)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需要终止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经持有人大会授权后,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转为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应办理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的确权业务。在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和其它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四)更名

      基金名称由“基金汉鼎”更名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

      汉鼎基金投资目标是: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信息技术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而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充分注重投资组合的成长性并兼顾流动性,同时通过投资组合等措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整体竞争力有着深远的影响。信息技术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反映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信息产业上市公司是指其产品和技术属于信息产业范畴,能够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上市公司,其中信息产业包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及增值服务、软件业。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中具行业领先或技术领先的上市公司以及经重组后经营业务方向转向信息产业的上市公司。”

      投资目标拟调整为“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在遵循“程序化指数投资、有限度个股调整、精细化风险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所带来的收益” 。

      2、投资范围

      汉鼎基金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拟调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投资策略

      汉鼎基金投资策略是: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风险程度,严格遵循稳健经营、理性投资的投资风格,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及变化、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各行业的变化动向、上市公司的基本状况和未来发展状况以及证券市场等因素的前提下,根据本基金的特点,建立智能化证券投资收益-风险分析交易系统,对所投资的股票进行量化分析,力求精准,在此基础上决定基本投资组合,并本着分散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原则调整投资组合中的证券构成,高度重视基金资产安全,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谋求基金的长期稳定收益。

      (1)稳健原则,通过分散投资,力求有效地规避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本基金投资信息产业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70%,另外不超过30%的比例投资于其它行业中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所投资的其它具有良好成长性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 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② 企业科研开发力量较强,每年的科研开发的投入量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大;

      ③ 公司主营产品处于成长期,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潜力较大,市场占有率增长较快。

      ④ 公司股本结构合理,流通股本适中,股本扩张能力较强,资本运作能力较强。

      ⑤ 公司管理层具有良好的素质,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和良好的企业经营机制。

      ⑥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较为持续稳定。”

      投资策略拟调整为:

      “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在完全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有限度地调整个股,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由于交易成本造成的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并力求投资收益能够有效跟踪并适度超越目标指数。

      (一)指数化投资为主: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目标指数策略,按照成份股在目标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从而有效跟踪目标指数,控制跟踪误差,防止出现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大幅度偏离。

      (二)主动性投资为辅:

      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完全复制策略可能很难有效达到拟合目标指数的目的。因此,本基金将主要采用有限度个股调整策略(主动性投资)对指数化投资进行修正,以求降低由于交易成本导致的对指数跟踪技术的影响,并力争适度超越指数,获取超额收益。

      1、在成份股内进行有限度调整。

      本基金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将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分成三类——价值被低估的正超额收益预期的成份股、估值较合理的无超额收益预期的成份股以及价值被高估的负超额收益预期的成份股。在综合考虑交易成本、交易冲击、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后,本基金将有限度地增持正超额收益预期成份股的权重以及有限度地减持负超额收益预期成份股的权重。

      2、对非成份股进行有限度调整。

      本基金将基于投研团队充分的调研与全面的论证,进行以下三种具体操作:

      (1)合理替代部分流动性缺失的成份股。因基准指数成份股停牌限制、交易量不足等市场流动性因素,使得本基金无法依照目标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买入相关的替代性股票。

      (2)前瞻性纳入部分备选成份股。如果预期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将会发生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前纳入部分备选成份股。

      (3)精选部分蕴含价值的非成份股。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数量化分析与基本面判断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买入部分蕴含投资价值、具有增长潜力的非成份股。

      此外,本基金还将及时把握一级市场上新股申购与增发的盈利机会,并适度进行成份股与相应可转换债券之间的套利操作,以求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同时,本基金也可能审慎使用金融衍生产品,以对冲某些成分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三)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主要根据所跟踪的目标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中证指数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本基金将按照中证红利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案,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中证指数公司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期间原则上定为:中证指数公司调整决定公布日至该股票除权日之前。

      (四)跟踪误差的控制和再平衡调整: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

      核心监控指标:

      ■,其中:

      ■;

      ■,n为计算区间,本基金选定30个交易日。

      辅助监控指标:

      ■。

      上述跟踪误差指标的最大容忍值设定为0.5%(相应折算的年跟踪误差约为7.75%)。本基金每周计算上述跟踪误差。如果该指标接近或者超过0.5%,并且跟踪偏离度小于0,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归因分析模型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再平衡调整操作,使得跟踪误差回复到最大容忍值以下。

      当本基金运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本基金可能会将测算基础转为代表相同风险度的周或月跟踪偏离度,具体变化将另行公告。”

      (六)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要求持有人大会授权修改基金合同,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汉鼎基金拟转换运作方式、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自《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并实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最后,考虑到汉鼎基金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类型发生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若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内容,基金管理人完成合同内容修订并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后,将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七)基金收益分配

      为回报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拟在基金终止上市前,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对原持有人实施收益分配。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汉鼎基金沿革情况

      基金汉鼎的前身是宝鼎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鼎基金”)。宝鼎基金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银金管(93)5389号文批准,由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作为发起人,在上海市普教系统定向发行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名称定为宝鼎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1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为10年。根据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94)第035号验资报告,宝鼎基金募集的1亿元资金于1993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基金于1994年1月1日正式设立。

      1996年7月16日,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与原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合并成立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鼎基金的管理人变更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

      1996年11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30号文批准,宝鼎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柜台交易,实现了封闭式基金的流通。

      宝鼎基金1996、1997、1998、1999年度平均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2.30%。

      2000年4月26日,宝鼎基金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宝鼎基金2000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大会通过了宝鼎基金滚存收益分配方案与将宝鼎基金的基金份额由1亿份调整为2亿份的方案。

      2000年6月9日,宝鼎基金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宝鼎基金2000年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大会通过了申请摘牌、更换发起人、更换管理人、更换托管人、基金资产移交、更名等议案,审议通过了《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通过了申请上市、申请扩募和续期等授权议案。宝鼎基金于2000年6月30日办理了资产及负债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起人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调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并正式更名为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汉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上字[2000]63号文审核同意,于2000年8月1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53号文《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基金汉鼎于2000年10月30日基金总份额由原有2亿份基金份额按面值扩募至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8年12月31日。此次扩募配售可流通的基金份额于2000年11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二)汉鼎基金历史业绩

      汉鼎基金为投资者带来了较好回报,截至2008年4月30日,基金汉鼎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3.0139元,2007年净值增长率为89.55%,2008年前四个月净值增长率为-5.94%。

      (三)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持有人利益

      截止2008年4月30日,汉鼎基金的折价率为5.45%。实施转型后,折价率将消除,原持有人可以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获取差价回报。

      汉鼎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持有人需承担股票资产变现成本、清算费用等。实施基金转型可以避免到期清算,为投资者节省清算成本。

      (四)基金合同关于转型的约定

      按照《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提议,经持有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运作方式可以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

      (五)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终止上市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变更登记完成后,持有人应办理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的确权业务。当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和其它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因此,基金终止上市不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变现基金份额。

      (六)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基金转型后,新基金投资部分主体与基金汉鼎投资部分基本相同,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进行调整和补充。

      (七)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保证基金合同修订的合法合规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部分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关措施。

      1、实施集中申购

      在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以中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各销售机构以及“上证基金通”系统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

      (1)集中申购费率如下:

      ■

      ■

      (2)对于在集中申购期间及开放日常申购之后申购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申购申请之日起计算。

      2、基金管理人为开放赎回前持有人的变现需求提供流动性服务

      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之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对于部分急需变现基金份额的原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可为其与其他持有人之间办理份额转移提供相应的服务。

      3、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提前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方案。本方案若有任何修改,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正式召开前及时公告。

      联系人:邵欣炜

      联系电话:021-68597756

      传真:021-68597751

      电子信箱:shaoxinwei@fullgoal.com.cn

      网站:www.fullgoa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