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08年8月26日在大连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明理先生授权董事、总经理于庆新先生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共有16人,代表股份数为303,182,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购置特种集装箱项目箱型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铁路特种箱业务的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特种箱运输市场变化及需求,将2007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沙鲅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结算的实际投资和已购置干散货箱投资后的余额,除可以继续按原计划购置干散货箱外,在确保总体投资收益水平不低于原干散货箱项目承诺的情况下,可以用于购置框架式罐式集装箱、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等市场急缺箱型,并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购置的箱型及数量。
本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以303,182,968股同意,占投票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表决通过;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戴钦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2008-015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种箱使用费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铁道部铁运[2008]144号《关于调整集装箱使用费和货车篷布使用费的通知》,为了弥补集装箱购置和维修增加的成本,自2008年8月20日起,将集装箱使用费费率上调30%。
公司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由集装箱使用费收入和线下物流收入构成,本次上调集装箱使用费费率将增加公司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的集装箱使用费收入,以弥补公司特种集装箱购置和维修增加的成本。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