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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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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08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6,673,124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9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8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8月2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2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巩义市供电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1)如对价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四舍五入,精确到厘),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截止2005年9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3.66元,没有触发支付现金补差承诺的条件。详见公司临2005—03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承诺现金补差的公告》)

    (2)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做相应调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328,627,7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28,627,797 股增加至657,255,59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7年4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第78号批文核准,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2007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公司办理了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28,627,797股变更为328,627,797股。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历次变动情况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变动数量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505,75729.962007-5-9定向增发100,000,000291,285,95444.32
    2007-9-11公积金转增股本168,505,757
    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5,556,36511.182007-9-11公积金转增股本25,556,3655,387,1700.82

    公司定向增发、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中孚实业相关股东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该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中孚实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中孚实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6,673,12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9月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1,285,95444.3291,285,954200,000,000
    2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5,387,1700.825,387,1700
    合计-296,673,12445.1496,673,124200,000,00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96,673,124-96,673,124200,0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96,673,124-96,673,1242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0,582,47096,673,124457,255,594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60,582,47096,673,124457,255,594
    股份总额 657,255,5940657,255,594

    八、其他

    2007年5月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从2007年5月9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拥有中孚实业的股份,即2010年5月10日前不转让其所持中孚实业所有股份。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8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