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日为2008年8月15日。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12,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8%。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8—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的融资能力,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的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号,法定代表人:李艳萍,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股份。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2097万元,负债9285万元,净资产12812万元。
三、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合肥炭素5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4700万元,除本次为合肥炭素提供500万元担保外,公司前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000万元,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500万元。
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市大伙房水泥厂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7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