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8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一人,独立董事石本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吴三清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中发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由黄中发董事长的提名,会议决定聘任郭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免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郭晓光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郭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郭晓光先生简历
郭晓光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在广州开发区先后担任广州福通光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代表,广州喜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12月任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01年至今任广州凯得环保环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广州永龙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2007年12起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
郭晓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郭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郭晓光先生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郭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免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未发现郭晓光先生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任职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石本仁、吴三清、
简小方、李江涛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