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先例 鹏博士自废生效激励计划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昨日,鹏博士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值得注意的是,鹏博士终止的激励计划已经生效,此举在沪深上市公司中尚属首例。
2006年8月,鹏博士拟定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06年10月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08年3月8日,鹏博士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经董事会决议确定2008年5月6日为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表示,现经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鹏博士终止期权计划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鹏博士期权方案相关条款与中国证监会近期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文件规定不相符合;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期权方案已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
从激励对象看,期权方案所列大部分激励对象,在鹏博士于2007年5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所变动,而新加入公司的高管及骨干人员不在激励之列,无法有效达到使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得到激励的目的。从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看,该期权方案的行权价格较低,行权条件比较容易,激励作用大大减弱,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和发挥管理层经营主动性和能动性。
此外,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股票期权应按照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管理费用,大额期权费用将会对鹏博士近三年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部分股东认为期权方案的实施损害了股东的根本利益,对期权计划表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