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8月21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场会议于2008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8月2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08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08年8月27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林先生主持,董事、总经理杨震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人,代表股份112,56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 99,7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51人,代表股份12,813,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项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l、审议通过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2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3 激励对象所获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与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8 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4,812,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12,04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4,778,6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777,93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 %;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
3、审议通过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54,778,6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777,93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 %;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28,6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777,93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28,6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反对票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777,93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反对10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弃权票34,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江苏方本律师事务所指派金春卿律师、范玉梅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方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