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8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副董事长吴仲时、独立董事黄董良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国平、独立董事施建祥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会议由胡季强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陆志国、杨金龙、胡刚亮,董事会秘书杨俊德、财务负责人王冶、律师陶久华及张启平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发起设立兰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限额内具体决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额,签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文件和合同、协议。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拟设立公司名称:兰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注册地及经营地址:浙江省兰溪市。
经营范围:办理各类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小企业发展、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等(经营范围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为准)。
公司出资总额:本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占兰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为该公司主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
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需报兰溪市人民政府初审,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由兰溪市人民政府将试点方案上报浙江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批准,根据浙江省政府金融办的审核批文,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作短期流动资金使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安排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000万元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期限自本决议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安排闲置募集资金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安排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作短期流动资金使用有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作短期流动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且使用额度、审议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另,根据公司2008年3月7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安排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的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6月26日全部按期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