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网上交易费率的公告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关于调整基金网上直销服务费费率的通知》(农银电子函[2008]0245号文)的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适用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率标准如下:
持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费率7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不高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但新基金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认购新基金所适用的费率与通过其他交易方式认购该基金的费率结构相同,不享受优惠费率。
重要提示
1、2008年8月29日 15:00 以后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将开始适用新的费率标准。
2、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4、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