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现场召开。公司已于2008年7月24日将本次会议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1人,为有限售流通条件股东,代表股份177,569,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37,238股的34.90%,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事长翦英海先生主持。经出席的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翦英海、刘鸿岳、王晓东、熊国胜、贾艺坛、吴迪真;非独立董事3名:邵运杰、崔生祥为,目前尚缺一名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6名:
翦英海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刘鸿岳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王晓东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熊国胜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贾艺坛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吴迪真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2、独立董事2名:
邵运杰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崔生祥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高士庆、樊国红;职工代表监事:詹健。
高士庆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樊国红先生,有效票177,569,217股,同意票177,569,21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由北京市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法宝、朱莉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德赛京股会字[2008]第006号)。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