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以传真及信函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十二位,实到董事十位,董事雷典武先生、项汉银先生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议,并授予董事长戎光道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二零零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批准公布半年度报告。授权董事长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按适用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美国证监会及纽约交易所递送有关半年度报告的资料。
由于二零零八年上半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一路飙升、屡创新高,并于7月份达到历史高位,致使公司原油成本大幅上升。而境内成品油价格受到国家严格控制,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使得本公司的炼油业务产生大额亏损;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于近期快速回调,下游石化产品市场价格也随之回落,而本公司尚需逐渐消化在途及在库的高价原油;另外,下半年政府对加工进口原油给予适当补贴的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预计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整体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4,225千元)。
决议二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中期分红须对业绩进行审计的规定,考虑到国际惯例及中期审计必需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议不进行中期分红。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