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1000万元 云南设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上市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高一
⊙本报记者 高一
日前,《云南省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办法》经云南省政府同意正式向社会公布。该办法详细提出了未来五年云南企业上市、培育的目标,同时明确将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培育重点企业进行补助和奖励。
该办法的相关内容显示,云南省未来5年的具体目标为:每年重点培育20户左右中小、非公企业,力争到2012年实现境内外新增上市20户左右, IPO募资80亿元以上。为实现以上目标,该办法确定了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初步达到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从事云南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省内行业龙头等。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填报《云南省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被确认为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的,可享受企业上市培育的相关扶持政策。
该办法还明确了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上市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一是境内上市企业在上市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境外上市企业在申报材料得到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可向省经委提出上市费用补助申请,经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100万元和50万-80万元的补助;二是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云南省在云南纳税的企业,可向省经委提出上市费用补助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此外,实现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经省经委提请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将给予100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