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所持股份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编号:2008—030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水利部
经济管理局所持股份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将其持有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事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8]300号),同意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将其所持有的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4,551,516 股,占岷江水电总股本的16.77%,无偿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水利部经济管理局和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于2008年7月9日公告了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次股权划转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股权划转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