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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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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8-05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两个报告具体请参阅2008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报告。

      2、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开发投资143,983,078.61元。根据该项目开发资金安排,今年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的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均已发表了意见,均认为: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0%的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8-05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两个报告具体请参阅2008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报告。

      2、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开发投资143,983,078.61元。根据项目开发资金安排,今年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的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监事会对照《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