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平台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申购费率的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关于调整基金网上直销服务费费率的通知》(农银电子函[2008]0245号文)的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适用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率标准如下:
持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费率7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不高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重要提示:
1、持农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转换业务将按照新的申购优惠费率进行申购费补差;
2、持农行金穗卡办理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优惠申购费率不做调整;
3、2008年8月29日15:00以后持有农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即开始适用新的费率标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0755-83160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