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转换费用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修订为:
转出金额=转换入金额=B×C×(1-D) /(1+G)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E
其中: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适用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旗下爱宝网(http://ibao.byfunds.com)、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告仅对宝盈鸿利、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2.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 上述转换只包括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涉及后端收费的转换,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