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托管的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32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今日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已经与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化肥)于2008年8月26日签署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托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2007年11月19日所签署的《托管协议》。
二、市国资委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解除金石化肥为东方热电集团及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与反担保,并承诺赔偿因担保与反担保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金石化肥承诺本协议生效之日撤出所委派的管理人员,完成相应的交接手续,不再承担对东方热电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等托管责任。
本次控股股东解除托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