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8—016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资”)函告:大象投资已于2008年8月26日将质押给深圳平安银行深圳深南支行的27,159,253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40,747股,限售流通股13,118,506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