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43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转交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845号)。该批复于2008年8月21日印发,徐工机械于2008年8月27日17点获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复主要内容
(一)同意将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注“SS”,以下简称徐州重型)所持公司3256.943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98%)划转给徐工机械(国有股东,标注“SS”)。
(二)此次划转后,徐工机械持有公司18423.254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3.80%。
二、徐工机械承诺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将履行徐州重型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尚需中国证监会对徐工机械呈交的《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徐工机械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