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8日上午在上海市东方路899号(浦东假日酒店)召开,会议共有35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53,270,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97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葛培健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268,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305股;弃权1,657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1、选举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265,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305股;弃权4,829股。
2、选举仇夏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265,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305股;弃权4,657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对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将由目前注册资本5亿元增资到10亿元,本次公司持股比例仍为20%。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8.52%,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浦发集团也是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为44%。故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金额约21,500万元,增资价格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该增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关联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4,596,4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305股;弃权1,657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方晓杰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