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吕海洲先生委托董事朱一波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申请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兴龙珠宝”)于2007年8月与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简称“农行盘龙支行”)签订的一年期借款合同现已到期,兴龙珠宝在偿还完上述贷款后,拟继续向农行盘龙支行申请一年期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经农行盘龙支行批准后,兴龙珠宝可在该额度范围内向其申请贷款,届时双方再另行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龙实业”)已与农行盘龙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兴龙实业同意将持有的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农行盘龙支行,为兴龙珠宝在农行盘龙支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兴龙珠宝拟向农行盘龙支行具体借款事项如下:
(1)借款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息:8.217%(年利息)
(4)借款用途:购买原材料
(5)结息方式:按季结息
(6)担保方式:
兴龙实业将持有的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农行盘龙支行,为兴龙珠宝1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