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汪俊、独立董事庞大同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网。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高云峰、刘学智、胡殿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第2008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805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0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高云峰、刘学智、胡殿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董事会议出席率为10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现累计对其担保的实际数额为4,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仅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提供担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均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此次为大族冠华提供担保的数额为4,000万元,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注册地点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主要办公场所为辽宁省营口市市府路140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不上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54%的股份,公司为大族冠华的控股股东,大族冠华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 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 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营业部
5、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4,000万元,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辽宁大族冠华的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8,988万元,负债总额为16,065万元,净资产为12,9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41%,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9,968万元,负债总额为15,446万元,净资产为14,5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54%,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辽宁大族冠华的资信情况
该公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信用状况良好。
五、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王永兴先生、王时中先生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1、大族激光此次担保系出于大族冠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公司字[2000]6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大族冠华系大族激光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六、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08年8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实际担保的金额为26,000万元,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为30,000万元,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0.62%,实际担保的金额为21,000万元,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21.43%。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8056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募股项目
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
项目厂房建设进度延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06年9月8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07年6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890万股(除权后为3024万股)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33,000万元,用于投资《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和发行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期1.5年,项目涉及的厂房建设计划2007年7月开工,2008年年底建成。项目建成后的第一年即2009年的规划产能为200台/年,2010年规划产能280台/年,2011年规划产能400台/年。
现因项目厂房建设涉及的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开发审批等因素影响,厂房建设开工比预计推迟了12个月。2008年7月,厂房建设已正式开工,预计2009年10月31日竣工,比募股项目计划的时间延迟约10个月。
为了加快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进程,在项目厂房建设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在2007年就已通过租赁厂房的办法进行项目建设,相关生产设备也已于上一年度基本采购完毕,目前项目产能已达到预计项目完成建设第一年(2009年)年产200台大功率激光切割机的水平。2008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大功率激光切割机79台,实现销售收入8,409万元,销售同比增长147.69%。
虽然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预计项目涉及的厂房建设进度延期10个月,但由于公司通过租赁厂房方式实施项目,确保厂房完成建设后能迅速移植产能,从目前项目实施情况看,预计该项目的产业化进度不会受厂房建设延期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805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以传真形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与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