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ST幸福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3,以下简称“幸福实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于2007年2月13日签署的《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与名流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以及2007年3月1日本公司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华远地产签署的《关于<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公司2007年3月2日公告),名流投资将所持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本公司,名流投资同时将其自华远地产五位股东获得补偿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的权利一并转让给本公司,折合为幸福实业股份2200万股。本公司已就此于2007年6月12日发布了《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与名流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07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公司受让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的过户事宜(详见本公司2007年12月3日公告),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08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120号文核准。
近日,幸福实业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报告书》、《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根据该等公告,在幸福实业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持有的6000万股幸福实业股份在减资完成后为2400万股,获得补偿的华远地产股份折合为幸福实业的股份为2200万股,合计4600万股已全部登记在本公司名下,占幸福实业股份总数的5.91%,为幸福实业第五大股东。按照承诺:其中,2400万股股份自幸福实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200万股股份自幸福实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该事项详见幸福实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