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08年09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08—025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近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如下:
1、第二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本行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专职人员担任,且至少应具有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行监事会中应有2名外部监事。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2、第二百二十四条修改为: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并主持。
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