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口岸诉求SST中纺股权未获支持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沉寂已有数月之久的SST中纺股权之争今日再曝进展。令人惊讶的是,南京中院并未支持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是建议其“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SST中纺今日披露,接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南大高科和太平洋机电侵害股东权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口岸提起本案诉讼,实质为对上海两级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但若对生效判决不服,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而非提起新的诉讼。
为此,南京中院认为,本案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南京口岸的起诉不能成立。2008年8月20日,南京中院驳回了原告南京口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