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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清晰阐述了保险行业的下一步发展思路。
吴定富表示,在保险业发展的新阶段,市场主体的改革还是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把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关系理顺。各家公司都面临着不断深化改革的问题,要把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
他透露,为适应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和混业经营的挑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保集团等公司,在考虑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集团整体改制上市,这对于抵抗风险、持续发展和整合资源都有好处。
支持战略投资者参与保险
保监会一直欢迎战略投资者进入保险公司,吴定富明确表示,“针对保险业的特点,在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之间,我们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战略投资者做保险公司的股东。”
吴定富表示,希望保险公司的股东主体上应该是做战略投资,因为保险期限长,股东要有持续出资的能力,还要能帮助保险公司提升管理能力,包括对保险业务的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两个层面。
记者了解到,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没有批设新的保险机构。而五年前重新放开审批的时候,民营企业只要有钱都想进来,保险的门槛也较低,两亿、三亿资本金就能注册成立保险公司,进来以后保险公司要发展业务,而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又要补充资本金。
“如果后续资金跟不上,公司正常经营就会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民营背景的保险公司运营得就比较艰难,所以下一步兼并、重组、退出是必然的”,吴定富表示。
吴定富说:“我们下一步就是对那些经过集中努力后偿付能力仍然不达标的公司采取行动。保险公司的退出机制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寿险公司要通过兼并来解决,这是《保险法》上有明确规定的。财险公司,包括其他中介公司可以通过兼并、退出等方式解决。”
对于银行想直接进入保险领域一事,吴定富表示,“银行入保险,保险公司可能有顾虑;但是作为监管者,我们没有顾虑。我们的出发点是希望整个保险业发展,最终目标是让更多经营保险的主体为更多的人民服务。”
对于投资方,他认为,在内资方面,银行也好、大企业也好,只要是有能力做保险的,保监会都欢迎。“我们希望出现强强联合的股权重组,不会把银行、大企业排除在外。”
投资型产品须有保障
费率市场化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对此,吴定富认为总体方向是对的,只是操作起来一定要慎重。他表示,这几年费率市场化也在逐步推进,车险定价已经采取备案制,一旦条件成熟了,就应积极推进。现在市场主体增加了,但是很不成熟,消费者也不成熟,仓促加大市场化力度会带来不良后果,所以一定要慎重。
吴定富坦言,从国际经验上看,投连险是很好的产品。投连产品就是针对这种需求而产生的,但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为了争市场份额和规模,只是看到这个产品拿到的钱多,然后再去找机会,希望2007年的证券行情可以重现。对此保监会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管理,这关系到保险业的发展方向。
“我们认为,在投资型产品中不能完全没有保障,应该有一定比例的保费是有保障作用的”,他强调。
总体而言,保险的优势是保障,不能丢了自己的优势去和银行、证券抢业务。以后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入更多的市场手段,比如提高投连产品偿付能力的要求,或者限制投连产品的资金使用,还有对产品销售人员的资格严格要求,通过这些措施来调控投连产品的发展。
高管薪酬不能脱离国情
关于市场热炒的薪酬问题,吴定富表示非常关注。
由于保监会不是国有资产代表者,只能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尽管如此,保监会近年来对国有控股保险公司薪酬还是做了指引,出台了《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并在《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对保险公司高管薪酬提出基本要求。
他认为,如果管理层真的付出了努力、创造了价值,薪酬是可以高一些的。这种高必须是建立在客观、真实基础上的。但是现在数据不真实,制度不健全,出资人缺位,对管理层业绩缺乏客观合理的考核。
吴定富明确表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薪酬水平的制定不能脱离国情、民情。高管的薪酬高一点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差距太大。